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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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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固废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华信验字〔2018〕第12009-2号建设单位:咸阳泽瑞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陕西华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12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景雪峰编制单位法人代表:赵南京项目负责人:刘玉松报告编写人:王姣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电话:13571036659电话:(029)68026699传真:/传真:(029)81119918邮政编码:712000邮政编码:710077地址:咸阳高科二路以东过塘污水处理厂内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南三环辅道32号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表一建设项目
2、名称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主要设施名称超滤设备设计产水能力2万m3/d实际产水量2万m3/d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17年10月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7年10月调试时间2018年12月现场检查时间2018.12.14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江苏博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4802.53万元环保投资概算4802.53万元比例100%实际总投
3、资4802.5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802.53万元比例100%验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5)主席令(第七十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
4、(6)《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7)《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8)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关于《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咸环高评函﹝2017﹞74号),2017年10月16日;(9)咸阳泽瑞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资料。17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续表一验收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根据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该工程验收执行标准如下: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
5、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相关要求。17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表二项目由来咸阳高新区过塘污水处理厂2014年8月建成投运,设计规模为5万m3/d,目前处理量3万m3/d;二期工程已经开始建设,设计规模为5万m3/d,目前,一期工程出水水质能够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为响应《咸阳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关于“积极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全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要求,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利用咸阳高新区过塘污水处理厂内预留空地投资建设中水回用项目,总
6、设计处理规模为8万m3/d,第一阶段安装处理能力2万m3/d中水设备,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两寺渡公园的景观水体及景观林带绿化浇灌、高新区道路洒水及绿化灌溉。2017年10月,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企业委托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0月16日,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以“咸环高评函﹝2017﹞74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环评申报通过后,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实地考察多地“中水回用”运营模式,考虑到水源及管网建设等因素。于2017年11月11日与咸阳泽瑞水质净化有
7、限公司签订《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采取“企业建厂、政府建网、企业运营、政府监管、企业按规定标准排放、政府按达标水量付费的BOT模式建设管理运营中水回用项目”,《咸阳高新区中水回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1明确规定咸阳泽瑞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在特许期内负责中水回用项目的投资、设计、融资、检核、运营和维护,并取得中水回用服务费的特许权。项目于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项目主要建设集水池、超滤车间及清水池,设置产水能力2万m3/d超滤装置。依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8、2017〕4号),主席令(第七十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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