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综合考核分组表_141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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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滕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文件滕安办发〔2010〕70号关于印发《滕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滕州市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滕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试行)》和《滕州市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八月六日主题词:安全管理安全档案规范通知抄报: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王忠林书记、王刚市长、杨位明常务副市长、孟宪纲副市长、倪建刚市长助理,盛永志秘书长。滕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8月6日印

2、发-14-附件1滕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山东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3、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六条-14-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七条企业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八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第九条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

4、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第十条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第三章周期性工作第十一条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大会,总结上一年工作,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承诺,层层签订岗位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将安全生产投入预算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年度工作意见;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第十二条年初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第十三条每年定期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第十四条每年年终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第十五条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

5、援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14-第十六条至少每半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第十七条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全面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第十八条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难题。第十九条每月开展全员培训教育活动,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第二十条每月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汇总安全生产投入和使用台账。第二十一条每月开展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检查活动。第二十二条每月对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进行汇总总结。第二十三条每

6、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第二十四条每日进行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各车间、班组开展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活动。第二十五条每天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做好记录。第二十六条-14-行业规范、安全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中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频次低于本规范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执行,高于本规范的,按照行业规范、安全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执行。第四章经常性工作第二十七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新

7、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脱岗和转岗员工上岗前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等。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审和有效期限,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调换工作岗位、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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