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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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号)精神,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作战目标  2018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目标值为35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值为90.1%;2019至2020年每年的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下达我市的控制目标。  二

2、、作战任务  打赢蓝天保卫战,主要任务是优化“四大结构”,实施“三大工程”,强化“四项支撑”。“四大结构”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三大工程”即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四项支撑”即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执法督察、科技创新和宣传引导。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布局。市本级、各县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完善高耗

3、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优化钢铁工业布局。各县区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对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国

4、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2.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自治区“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按国家规定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退出时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加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等行业的落

5、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如期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淘汰任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3.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实施糖业清洁燃烧技术改造,提升碳酸钙产业工艺水平。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

6、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4.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

7、发,实现“一证式”管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钦州供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5.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区制定工业窑炉、砖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窑炉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窑炉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

8、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窑炉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0年,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47%以下。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煤利用比例。(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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