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

ID:31774269

大小:67.7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1-18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_第1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_第2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_第3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_第4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研究□张明(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310009)摘要:《行政处罚法》中虽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做出规定,但对其中“同一违法行为数”的认定,未进一步具体明确,因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领域,复杂、特殊形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单复数的认定,成为交警执法的难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认定,首先可按照构成要件说,列举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再判断是否存在想象竞合、继续性违法行为、连续性违法行为、触犯多个选择性构成要件违法行为和数个不作为违法行为等类型的特殊、复杂形态并予以修正,最终确定违法行为数。关键词:违法行为数;认定

2、;道路交通安全中图分类号:D6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040(2015)01-0088-05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2008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交通管理支队发现,汪某所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放置环保合格标志、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认定汪某分别存在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放置环保合格标志、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未放置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三项违法行为,原告不服,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按照规定放置环保收稿日期:2014-11-17作者简介:张明,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法制员。合格标志、有效的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

3、,属于未依法放置标志的同一违法行为,应作为一种违法情形进行处罚,并建议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在被告撤销处罚决定后,原告主动申请撤回起诉。①案例二:2007年3月,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34线发生交通事故。奉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为,王某分别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驾驶机动车转弯时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违法行为,并分别处罚,而王某认为,“处罚结果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三个违法事实,其实只有原告骑行电动车一个客观事实,只是这个事实按照被告的说法同定进行补偿和完善,以确保基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行政机关应岀台相应

4、行政法规,为代驾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空间,遏制代驾行业因无法规制而乱象丛生的状况;明确代驾行业监管部门,就准入机制、驾驶资格、合同规范等方面严格审查,并进行有效行政监管。(二)定期举行关于代驾类交通整治活动及相关业务学习。交警应加强代驾类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该类案件的事故处理能力;在日常处警及巡逻中加强管理,同时可定期举行“整治黑代驾”活动,具体可在宾馆、酒店、酒吧等场所门口・88・进行检查,防止无驾驶资格的私人代驾员从事代驾服务;走访摸清辖区代驾公司基数,建立代驾人员数据库,定期上门对代驾公司负责人和代驾人员开展法律宣传,督促从业人员守法经营。(

5、三)多媒体、多渠道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搜集“黑代驾”交通事故素材,通过多种媒体向社会宣传,形成一定社会效应,达到群众监督、社会共管的冃的;通过报刊宣传、发放宣传卡片等形式,提醒车主在协定代驾合同时注意查看对方驾驶资质,在行驶过程中注意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责任编辑:潘晶安)时存在三个违法行为,但是根据一事不再罚的行政处罚原则,被告只能作出一次罚款的决定,被告分别处以罚款的决定显然违法。”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交警大队的处罚,判决意见认为,“被告依据原告三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处罚,并无不当。”案例三:2006年11月,原告成某驾车行驶至沈吉高速公路吉林方向

6、30公里、38公里和48公里处时,分别被测速仪器抓拍,后被高速公路交警抚顺大队以超速行驶为由,处以三次超速罚款。原告不服提起诉讼,诉称,其超速行驶的状态是连续性的,故应视为超速驾车行为是一次违法行为,而不是三次违法行为。新抚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根据路况在相距八公里以上的间距设立合法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是合理的。在合理的运行间隔区域对原告记录的三次超速行为,均符合超速行驶这一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据此分别作出的处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且具有合理件,依法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②归纳上述案例的争诉焦点,实质上均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数的认定问题。该问题在理论层面实际上是如

7、何正确理解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即学理上所称的“一事不再罚”或“一行为不二罚”原则中的“一事”、“同—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数”的认定问题。行政处罚决定的发动在于行为数的认定,究竟能处一个还是多个行政处罚,会对个体权益产生切实影响,但对此难题之内涵,法律却未予以明确,长久以来,冲击依法行政的威信和行政法治的建成,其影响不可忽视。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单复数认定的理论基础《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学术上简称“一行为不二罚”③

8、,认为源于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一事不再理”原则或美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