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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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辐射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单位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诊疗项目涉及二类及以上临床技术,还必须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

2、应资质。第三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的许可和日常监管。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的许可和日常监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X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的许可和日常监管。第四条医疗机构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做好日常监管。第五条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

3、、公正、便民的原则。第六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放射诊疗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机构名录。第七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放射诊疗许可。第八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遵照本办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的具体事项,并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第二章申请和发放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合格后

4、方可申请放射诊疗许可事项。第十条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其执业条件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附件1);(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三)放射诊疗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五)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和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六)新

5、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应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第十二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单位提出的放射诊疗许可申请材料,应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做出以下处理意见: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放射诊疗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2)。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附件3)或《放射诊疗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4),并写明不受理原因。第十三条对已受理的放射诊疗

6、许可申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核。第十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可委派监督人员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审查,并填写《现场审查意见表》(附件5)。现场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第十五条现场审查结束后,审查的人员应当做出审查结论,并签字认可。审查结论包括“建议通过”、“建议整改”、“建议不通过”。第十六条对审查结论为“建议整改”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通知书》(附件6)和整改意见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三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

7、整改,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提出复核意见。第十七条对审查或复核结论为“建议通过”或“建议不通过”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第十八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批准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印制工作,并通知被批准单位领取证书,有关文件归档备查。第十九条申请单位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持《放射诊疗许可证》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单位批准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

8、。第二十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不予批准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放射诊疗许可申请不予批准通知书》(附件7)送达申请单位,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申请单位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第三章校验、变更和注销第二十一条《放射诊疗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两年校验一次。临时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半年。第二十二条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并提供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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