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同有反悔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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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卖房合同有反悔期限  卖房合同签订后房东反悔买方可要求赔偿全部损失  问:我欲购买赵某76平方米产权房,当即交付定金2万。双方协议约定,买方于7个月内交齐购房费,卖方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然而,当我如期交款后找赵某协助办理过户时,却遭到赵某拒绝。对方并告诉我,这房子不卖了,大不了双倍退还你定金4万元。我们双方心里都清楚,在不到半年时间里,该房已经增值了十几万元。请问:对方故意违约,支付违约金就可了结吗?  房东签约卖房又反悔,买家该如

2、何是好?  【案情简介】  XX年9月,邓先生与程先生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邓先生购买程先生夫妻名下的房产,在合同签订时支付定金10万,其余款项在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完毕后3日内付清。签订合同时,程先生称妻子已经同意卖房,并全权委托其处理相关事宜,故程先生可替代妻子在合同上签字。对此,邓先生并未多想,爽快的签订合约并支付了定金。次月,程先生告知邓先生,称妻子不同意卖房,双方的交易取消。邓先生认为合同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双方争执不下,邓先生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同权益。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

3、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意见分歧】  本案中,邓先生能否依据合同取得房产,存在以下两种意见:其一,邓先生能够依约取得房产。程先生在签订合约时,称其能全权代表妻子,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邓先生基于此签订合约。故双方需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进行房屋产权变更。  其二,邓先生不能主张房产。涉案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程先生擅自替代妻子在合同上签字,属无权代理,妻子可拒绝追认合同,而达到撤销合

4、同的目的。  【律师点评】  就本案,深圳知名合同律师马成同意第二种观点,分析如下:  一、丈夫程先生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

5、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一般房屋买卖过程中,委托人需要出具公证后的委托文书,方能认定具有代理的权限,本案中,程先生在订立合同时称,妻子已同意卖房且全权委托其处理相关事宜,但并未出示相关的委托文书,其行为很难被认定为构成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无效。  二、程太太和邓先生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程先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与邓先生订立

6、房屋买卖合同。事后,妻子程太太拒绝追认程先生的无权代理行为,故该合同对程太太不发生效力。现程太太拒绝履行合同,致使房屋无法进行产权变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合同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三、邓先生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  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

7、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本案中,程先生的无权代理行为给邓先生造成损失,鉴于合同尚未履行,邓先生可主张相应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邓先生可适用定金罚则,主张返还双倍定金。  【相关法律】《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8、;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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