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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5
《qc t 491-1999汽车筒式减振器 尺寸系列及技术条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491—1999 代替JB1459—85 汽车筒式减振器 尺寸系列及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悬架用筒式减振器。1 基本参数据和尺寸1.1 筒式减振器工作缸直径应按表1的规定。 注:表中有括号者,不推荐使用。(下文同)1.2 筒式减振器作示功试验时的规范,阻力系指活塞速度为0.52m/s时的阻尼力,是减振器出厂检测性能参数,必要时可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可按不同于本标准规范速度0.52m/s的要求进行试验。1.2.1 额定复原阻力
2、与额定压缩阻力的范围见表2。 注:良好道路使用的矫车,安装位置有杠杆比的悬架系统或有高质量油封的减振器,当活塞速度为0.52m/s时,其中阻力可超过上述数值。1.2.2 额定阻力的允差值,按下式计算: 复原阻力的允差值为±(14%Pf+40)N 压缩阻力的允差值为±(16%Py+40)N式中;Pf、Py——为额定复原阻力和额定压缩阻力。1.3 双筒式减振器型式和连按尺寸。1.3.1 减振器型式与尺寸见下图和表3。1.3.2 减振器活塞行程见表4。2 技术条件:2.1 减振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2.2 每个减振器必须作示功试验,
3、并根据记录的示功图检验。2.2.1 示功试验规范:按JB3901—85《汽车筒式减振器台架试验方法》的规定。2.2.2 示功图应丰满、圆滑,不得有空程、畸形等。2.2.3 减振器在示功试验中,不得有漏油和明显的噪声等异常现象。2.2.4 复原阻力和压缩阻力应符合表2规定,复原阻力和压缩阻力的允差值应符合1.2.2规定。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JB3901的规定作速度特性试验,温度衰减试验和耐久性试验。试件不少于3件。2.3.1 新产品试制(包括老产品转产)。2.3.2 产品设计和工艺有重大变动,影响到减振器的性能。2.3.3 大量或成批生产产品的定期抽验。2.4 速度
4、特性2.4.1 试验规范:按JB3901的规定。2.4.2 具体要求:由用户和制造厂双方共同协商确定。2.5 温度特性(P—t):减振器油温升降引起阻力变化的特性。2.5.1 试验规范:按JB3901的规定。2.5.2 试件油温从20℃升至100℃时。2.6 耐久性2.6.1 试验规范:按JB3901规定。2.6.2 经耐久性试验后,复原阻力与压缩阻力的允许变化率: 示功图仍应保持正常,零件不得损坏。2.7 减振器应定期按JB3902—85《汽车筒式减振器清洁度限值及测定方法》的规定作清洁度测定。2.8 减振器外观 减振器外表(除连杆外)漆以TQ6按JB/Z111—7
5、4《汽车油漆涂层》的规定。3 验收规则3.1 每个减振器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3.2 用户有权对收到的减振器进行抽查。3.2.1 外观目视检查应符合2.8的规定。3.2.2 型式与尺寸应符合1.3.1的规定,每批交货抽3%检查,但不得少于3件。3.2.3 阻力:每批交货抽3%检查,但不得少于3件。3.3 在任何一次检查结果不符合标准时,取双倍数量减振器复查,复查结果即使有一个减振器不合格,则该批减振器不予验收。4 标志、包装及保管4.1 标志:每个减振器上应有制造厂商标,并标明减振器的型号、规格。4.2 包装:减振器的包装应能保证在正常运输情况下不致损坏,每箱总质
6、量不超过50kg,配套产品可采用集装箱。4.2.1 每箱上应清晰标明制造厂厂名,出厂年月,产品名称与型号规格,每箱数量。4.3 保管:减振器在防潮,防热的保管条件下,自出厂之日起6个月内减振器如有锈蚀、漏油、应由制造厂负责。B.2 名饲B.2.1 示功图(P—S)图——减振器阻力(P)和活塞位移(S)的关系。B.2.2 速度特性(P—V)图——减振器阻力(P)和活塞速度(V)的关系。B.2.3 温度特性(P—t)图——减振器阻力(P)和油温(t)的关系。B.2.4 耐久性(P—n)——减振器阻力(P)和运转次数(n)的关系。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公司提出。
7、 本标准由长春汽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底盘厂、长春汽车研究所、北京工业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阮爱仙、俞德孚、李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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