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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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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号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湾区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的通知珠金办〔2017〕1号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金湾区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映。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日-6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号金湾区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为充分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
2、的基层协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区城乡社区协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城乡社区协商是基层群众自治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有利于扩大城乡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形成共识,推动各项政策落实;有利于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基层民主健康
3、发展。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协商、充分协商、有效协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各界群众、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多元主体有序参与基层公共治理,不断拓展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三、主要目标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分步推进我区社区协商实践工作。2017年,在各镇分别选取1个城市社区和1个农村社区作为社区协商示范点,探索开展社区协商活动;2018年,
4、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进社区建立协商制度、开展协商活动,有步骤、有规划地扩大社区协商范围,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四、基本原则(一)党建引领,加强自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全过程;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二)以民为本,民需先行。-6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
5、号社区协商必须以村(居)民的实际需求为首要导向,以村(居)民议事为平台,以村(居)民满意为检验的标准,充分尊重社情民意,扎实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三)坚持民主,鼓励创新。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统一,防止议而不决;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四)规范程序,依法协商。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理清协商内容,明确协商主体,完善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实现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依法协商,协商活动有序进行,协商结果合法有序。(五)议而有决,抓准落实。牢牢抓住决议执行这
6、一关键环节,明确任务职责,不折不扣地把村(居)民反映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到实处。五、工作内容(一)理清协商内容。各镇结合实际,坚持广泛协商,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协商内容,探索编制社区协商事项目录。协商内容主要包括:1.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2.镇人民政府提出的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方案;3.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制度的制定;4.社区服务、卫生、环境、设施、物业管理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5.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土地确权、林地开发与利用、宅基地分配、村(
7、社区)接受社会捐赠物资的使用与分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6.“三留守”人员服务、“空巢”老人服务、旧楼电梯加装、宠物管理、餐饮污染管理、排污管入村和垃圾收集等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7.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8.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二)确定协商主体。根据协商内容涉及范围合理确定协商主体,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可作为协商主体的有: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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