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专题十二备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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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十二了解民商、经济法律,依法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教学目标:理解掌握我国民商、经济法律的基本内容,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教学重点:民商、经济法律的基本内容。教学难点:增强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自觉应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的能力,依法从事民商、经济活动。教学内容:第二节我国实体法律制度实体法律制度是规定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实体法律制度是规定人

2、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当代大学生无论是在校学习还是走上社会,都会与他人形成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好这些法律关系,是同学们必须认真对待的人生课题。为此就必须了解公民在法律关系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一、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在所有的法律部门中,民法是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我们的人身、人格、财产等利益都受到民法的保护,我们与他人之间发生的买卖、租借等日常活动都受到民法的调整。一个人终其一生,甚至在出生之前、死亡之后,都要受到民法的保护或

3、约束。例如,母腹中胎儿的继承权受民法保护;人们的名誉权、著作权等权利在其死后一定时间内仍受法律保护。(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1986年公布并施行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

4、愿,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二是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民事活动,作出民事行为,并自主地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与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予以干预、强迫或胁迫。三是公平原则。是指应当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四是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善意无欺,讲求信用,不规避法律和约定。五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二)民事主体制度在我国,民事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1、自然人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有完全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

6、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与其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理。....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有四项: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法人的功能、设立方法以及财产来源的不同,法人分为四类

7、,即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3、自然人主体的特殊形式。(1)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2)个人合伙。(三)民事行为制度民事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必须通过自己的行为,例如订立合同,订立遗嘱,设立公司以及结婚、收养等。民法分别规定了各种行为的成立条件、生效条件和法律后果。只有符合法律条件的行为,才能够发生当事人所希望的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也就是说,民事法律行为是按当事人意思产生变动权利义务关系效果的合

8、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由于民事主体不可能亲自进行所有的民事行为,而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委托他人代理,因此也就产生了代理制度。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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