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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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子项目录呈报表呈报单位:安仁县人防办(盖章)报送时间:2016年3月25日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一级子目录二级子目录三级子目录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人防(含指挥通信设施)审批  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立项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立项设计审查 竣工验收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立项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立项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52安仁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信息填报表安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办事指南一、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含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审批办

2、事指南重要说明: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含人防指挥通信设施)》。本指南载述获取该证书的一般规定,凡有意申请者均应阅读。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最新的资料,但仍会不时予以修订,如有任何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与县人防办联系或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安仁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5227235、县人防办纪检监察室5201176。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利益。(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含人防指挥

3、通信设施事项编号:43102366857940-3A01J(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编号规则为准)事项性质:行政许可适用的申请主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爱理地点:安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永乐江宾馆二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0735-5227312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法定实施主体名称:安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实际实施主体名称:安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52责任股室:审批股审批层级:县人防办审批、市人防办备案审批关联部门:是否收费:是收费依据:湘价费[2014]60

4、号(可列出收费依据的文件号)收费标准:按实时造价的150%赔(补)偿(如无收费可不填,如收费项目较多,可列表说明)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详细条款内容请详阅附录A)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获取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含人防指挥通信设施)的条件:●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前置条件)1:因市政建设、旧城改造等原因,确需拆除;2:该人防工程拆除后不影响城市整体防护效能;3:4:●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应:1:拟拆除单位承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建或者补

5、偿,并签订了补建或者补偿协议;2:补建或者补偿资金有保证。;不应:1:;2:;3:;4:。获取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含人防指挥通信设施)的程序及相关工作:●申请和受理52申请人应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县政务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1:拆除人防工程及设施申请书及申报表(文件及表格);2:申请拆除单位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答代表人身份证。其中申请对象为个人的,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委托人办理行政许可的事项的,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3:需要拆除人防工程及设施的有关批准文件;4:需要拆除人防工程及设施浮现地面图和工程平

6、面图;5:地质勘查报告;6:当地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拆除的人防工程及设施的实时造价评估证明;回应时间:即办●审查申请人应:1:申报资料齐全;2: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审批部门应:1:负责对拆除人防工程及设施的内容进行审查;2:履行法定的审查程序。回应时间:1个工作日●决定1:签批是否准予许可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2:通知申请人领取《拆除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含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审批表》。回应时间:6个工作日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1:申请资料中复印件一般均应对原件进行核对,原件核对当场归还;2:。附录A

7、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依据设定审批的依据:5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获取拆除人防工程及设施的条件和程序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8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第35条: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6条:人民防空的改造、拆除、报废,应当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改造人民防

8、空标准的,不得降低国家规定标准。因工程建设拆除或者报废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拆除、报废的建筑面积、防护等级就近补建;补建确有困难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缴纳建设同等人民防空工程所建的费用,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补建。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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