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7563620
大小:55.28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04
《ngos主动参和wto争端解决实践评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NGOs主动参和WTO争端解决实践评析摘要:经过上诉机构在一系列经典案件中运用其解释权,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有权向争端解决机构主动提交“法庭之友”几成定局。在较近的WTO争端案件中,又多次出现了“法庭之友”主动参与的情形。通过对里程碑性案件及较近实践的分析,可看出争端解决机构在此问题上的态度转变,也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及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提供借鉴。关键词:非政府间国际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法庭之友;上诉机构分类号:D996.1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66文章编号:
2、1672-3309(2013)06-154-03WTO争端解决机制被誉为是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中的“皇冠上的宝石”,作为其运转核心的法律文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定》(DSU),推动着WT0向法律规则导向为主的系统转变。[1]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争端案件涉及的领域逐渐广泛多样起来,关于环境、劳工等当事方往往不愿提及的敏感问题步入了公众的视野。为了弥补WT0在处理这些“新生问题”中的不足,减小争端案件裁决结果对社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WT0外部的“市民社会”近年来频繁主动地参与争端解决,意图让争端解决机构NGOs主动
3、参和WTO争端解决实践评析摘要:经过上诉机构在一系列经典案件中运用其解释权,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有权向争端解决机构主动提交“法庭之友”几成定局。在较近的WTO争端案件中,又多次出现了“法庭之友”主动参与的情形。通过对里程碑性案件及较近实践的分析,可看出争端解决机构在此问题上的态度转变,也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及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提供借鉴。关键词:非政府间国际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法庭之友;上诉机构分类号:D996.1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66文章编号:1672-3
4、309(2013)06-154-03WTO争端解决机制被誉为是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中的“皇冠上的宝石”,作为其运转核心的法律文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定》(DSU),推动着WT0向法律规则导向为主的系统转变。[1]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争端案件涉及的领域逐渐广泛多样起来,关于环境、劳工等当事方往往不愿提及的敏感问题步入了公众的视野。为了弥补WT0在处理这些“新生问题”中的不足,减小争端案件裁决结果对社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WT0外部的“市民社会”近年来频繁主动地参与争端解决,意图让争端解决机构听到自己的呼声。但多数成
5、员对于外部的过多介入始终怀有忧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普遍担心这会实质性地影响到内部成员方之间权利平衡。一、NGOs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的实践(一)参与方式“法庭之友”①提交“法庭之友”(AmicusCuriae),是目前非政府组织等其他外部力量参与WTO争端解决的唯一管道。WTO争端解决机制视野下的“法庭之友”起初仅指受到专家组请求而以书状形式,就案件相关技术信息提供专业意见的专家。但此后的一系列实践确定,即便未受到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请求,NGOs也可以自行提交“法庭之友”陈述,专家组或上诉机构对所提交材料有权选择是否接受或考虑
6、,这便引出了关于NGOs是否享有主动参与权的讨论。(二)里程碑性实践1、虾及虾制品案(虾和海龟案)。基于对DSU第13条②中“寻求(seek)”所作的严格字面解释,该案专家组认为“寻求”仅包含专家组主动寻求信息而不包括被动接受之信息,所以未接受未经请求的”法庭之友”陈述。但专家组同时表示争端当事方当然可以将“法庭之友”作为己方材料的一部分提交。[2]上诉阶段,美国在其提交的报告中附加了三份来自NGO的法庭之友陈述,各被上诉方对此表示抗议。上诉机构认为,DSU第13条意在赋予专家组自由裁量权——信息寻求权,对此不应做过分机械的解读
7、。DSU第11条要求专家组对审议事项作出客观的评价,DSU第12条继而为专家组履行职能提供了诸多灵活手段。结合理解,DSU第13条赋予专家组的权利应当是宽泛的,他们有权确定收到的信息的可接受性和相关性。因此上诉机构认为专家组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接受或拒绝收到的信息,无论是否是经专家组请求而提交。并且,就此案而言,“法庭之友”陈述已经作为上诉方提交文件不可分的一部分,当然应被考虑在内。[3]2、欧共体石棉案。本案上诉机构认为自己也有寻求信息的权利,并针对“法庭之友”问题,依据《上诉审查程序》第16条第1款拟定了仅适用于本案的“附
8、加程序”,并将其公布于WTO官方网站邀请“法庭之友”陈述。虽然表面看起来极为友善,但其实对申请采纳附加诸多要求。最终依照“附加程序”提交的17份“法庭之友”陈述中,6份因提交时间晚于时限而被拒绝接受。其余11份陈述在经上诉机构审查后全部因不符合要求而未被采纳。[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