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政办发〔2017〕126号

瓦政办发〔2017〕126号

ID:26730741

大小:244.5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8-11-28

瓦政办发〔2017〕126号_第1页
瓦政办发〔2017〕126号_第2页
瓦政办发〔2017〕126号_第3页
瓦政办发〔2017〕126号_第4页
瓦政办发〔2017〕126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瓦政办发〔2017〕126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瓦政办发〔2017〕126号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经济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为妥善解决我市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问题,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服务运行机制,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瓦房店市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印发给您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25—瓦房店市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

2、意见为妥善解决我市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及《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补助范围(一)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建国后至2004年已进入或曾在瓦房店市辖区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的。2.持有1979年旅大市卫生局核发的赤脚医生证书、1982年、1984年、1985年大连市卫生局核发的乡

3、村医生证书、1988年辽宁省卫生厅核发的辽宁省乡村医师证书、2001年辽宁省卫生厅印制大连市卫生局核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2004年大连市卫生局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3.持有辽宁省卫生厅印制大连市卫生局核发的接生从业证书、卫生部印制大连市卫生局核发的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4.自2017年1月1日开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25—(二)乡村医生(接生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补助范围1.已经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的。2.2004年1月1日及以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

4、的。3.2016年12月31日(含)前已经去世的。4.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二、补助标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付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剩余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接生员,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给付每月15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剩余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三、执行时间上述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月1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接生员),自2017年1月起享受生活

5、补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接生员),由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意见先行履行身份核定及工作年限确定等全部程序,报市卫计局备案,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给予补助。四、资格认定—25—瓦房店市卫计局会同市人社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以及纪检监察、信访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年乡村医生(接生员)身份、工作年限认证等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公开监督”的原则,分级把关、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开展老年乡村医生(接生员)生活补助资格认定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一)认证乡村医生身份1.申请认证其

6、老年乡村医生(接生员)身份的人员,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包括原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赤脚医生证书、乡村医师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家庭接产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各乡镇(街道)相应工作机构查验核实并复印、照相存档,作为调查取证的主要依据。2.2004年1月1日前离岗人员,原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接生员)有关证书丢失的,还须提供本乡镇全部同期从事乡医(接生员)工作且原始物证材料齐全的原乡村医生(接生员)证明。证明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则取消申领人及证明人的补助资格。证明人须

7、现场签订《证书丢失身份认定证明表》(附件4)。登记时,申领补助的乡村医生本人当场签订《公开承诺书》(附件7)并按手印。3.各乡镇(街道)相应工作机构要将物证资料和证人证言进行公示,对收到的异议和举报,要按规定的程序查实。—25—(二)认证工作年限1.认证工作年限以各乡镇(街道)相应工作机构调查核实老年乡村医生在岗工作年限为准。2.工作年限以老年乡村医生在1949年10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间确定,剩余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起始时间原则上以提供证件时间为准,申请人也可提供医疗收费

8、票据等相关物证证据证明其起始工作经历和起始年限。终止年限由防保站2名及以上从事一体化、防疫、乡村医生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含资历相符的原管理人员)证明,防保站盖章。其中,接生员的终止年限除防保站证明外,还需得到瓦房店市妇幼保健院的审核。如中途离开村级医疗卫生岗位,其前后实际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的时间,凡经原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变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所有证明人须现场签订《乡村医生执业信息证明》(附件6)。登记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