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2012年自考《民法学》串讲笔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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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自考《民法学》串讲笔记三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本章重点掌握2个名词解释、2道简答题即可,一般不考论述题,本章可考案例题。  一、名词解释  1、合伙  合伙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的目的,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广义);或者说,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协议组成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组织(狭义)。  2、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合伙成为合伙人。  二、简答题  1、(★)简述合伙的特征。  合伙具有以下特点:(1)合伙是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合伙人成立合

2、伙的共同协议称为合伙合同。(2)合伙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体。(3)合伙是由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的联合体。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合伙是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社会组织。合伙收益由合伙人共享,合伙的经营风险由合伙人共担。在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对于合伙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简述有限合伙的特殊性。  有限合伙的特点有:(

3、1)设立上的限制。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2)出资上的限制: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3)经营上的限制: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对外不得代表合伙,但合伙的重大事务有参与决策和监督合伙的权利,行使这些权利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没有競业禁止的限制,可以同合伙进行交易。这对有限合伙人是有利的。(4)责任上的限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  三、案例题  案例:A合伙企业欠B公司货款86万元。A合伙企业是由自然人甲与独资企业C各出资50%设立的。合伙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仅有资产10万元,导致无力偿还该债务。问:(1)对该86万元债务应该如何承担清偿责任?为什么?(2)如果甲和独资企业C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独资企业C的出资人是否有义务用个人财产清偿?说明理由。  答案:(1)对该86万元债务,应首先以合伙的财产10万元来清偿,剩余部分由甲和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甲和C独资企业在内部各承担50%,但对债权人B公司而言,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或者

5、C承担责任越出了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可向对方追偿。(2)如果甲和独资企业C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独资企业C的出资人有义务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因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对独资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是以自己的其他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此外,还有几处可考选择题的地方也应留意一下:  1、非法人组织除了合伙以外,还有有的分支机构、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2、非法人组织的债务,一般先以该组织的财产承担责任,不足部分再由其投资人(股东)承担,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为限是一个例外。  

6、3、某人入伙必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票即可否决。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用家庭财产投资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也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收入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债务也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第六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本章重点掌握1个名词解释、3道简答题即可,本章一般不考案例题。  一、名词解释  1、民法上的物  民法中的物是指民事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  二、简答题  1、简述民

7、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①有益性(须是能满足人们利益需要的财富);②客观性(包括客观物质世界的现象和客观精神世界的现象);③法定性(非为法律确认的客观现象不能)。  2、简述民法上的物的物征。  民法中物的特征:①存在于人身之外;②能够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③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④一般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3、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①物(包括金钱、有价证券);②

8、其他财产(物以外的财产);③行为(人的工作和服务);④知识产品(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发现等);⑤人身利益(身体、生命、健康、自由、名誉、个人秘密、荣誉等);⑥其他(信息等)。  此外,还有几处可考选择题的地方也应留意一下:  1、动产和不动产是物最重要的分类。其分类的意义曾考过简答题,其要点还可考多选题;  2、主物与从物一定是要属于一个人所有;主物是起主要作用的物,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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