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传媒和党报-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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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经济与传媒和党报

2、第1内容加载中...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关于传媒(包括党报)的性质与作用是否发生变化和如何变化,如何看待党性原则等,出现了许多争论。《军事记者》(前身为《新闻与成才》)2001年第二期谈到了其中某些争论,如,有人认为,在市场条件下,新闻是一种商品,要按照商品流通规则生产和消费;有人根据我们有些报刊不再“吃皇粮”了而断定,这些报刊已经不是党报党刊了,新闻的党性原则已经过时,或大部分过时,只在小范围内适用,等等。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我国的传媒

3、,包括党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仅在报道内容与形式上发生了巨大变化,传媒自身也必然会发生变化,而且事实上也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但这不意味传媒所有方面都需要改变,而是有变有不变。一、关于传媒的所有制性质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一些传媒或“借壳上市”,或组成集团发行股票上市,也有的传媒一创办,国家就没有直接注入资本,而是由主管或主办单位出资,或者由出版单位自筹资金(包括拉企业赞助、企业垫资等)启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如何认识传媒的所有制性质?有人提出,“谁投资谁所有”,这种主张对吗?列宁1905年11月13

4、日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一文中强调:“对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写作事业不能是个人或集团的赚钱工具,而且根本不能是与无产阶级总的事业无关的个人事业。”“写作事业应成为无产阶级总的事业的一部分,成为由全体工人阶级的整个觉悟的先锋队所开动的一部巨大社会民主主义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写作事业应当成为社会民主党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统一的党的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报纸应当成为各个党组织的机关报。”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江泽民同志1989年11月28日在新闻工作研讨班上讲话再次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新闻不

5、再是私有者的事业,而是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针对近几年对新闻媒体所有制认识的混乱,1999年10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在给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中国经营报》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的产权界定的批复中明确指出,我国的报刊社都是国有资产。新闻出版署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随着我国报业的发展,许多报社在资产运营和重组过程中,遇到一些新问题,报社资产到底归属谁,报刊创办时个人或企业注入的资金可否视为投资等,就是其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他说,我国现行出版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我国报刊创办实行许可证制度,报刊社的

6、主办单位是法定的创办投资人;我国目前的报刊社均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报刊创办时,个人或集体自筹启动资金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党报及各级政府办的报纸均为国家出资或国家补贴办的。其他报纸即使创办时国家没有直接注资,也是以国有单位的名义办的。因此,现有报社的资产性质为国有的。在报纸期刊启动时,有的是主管或主办单位出资,也有的是主管主办单位没有直接提供资金,而是让出版单位自筹资金启动的。根据新闻出版管理规定,主管主办单位是创办报刊社的法定投资人,非主管、主办单位不具有投资的主体资格,因此,其他的出资行为,不能视为投资。筹

7、资中有的来自企业赞助,属无偿的赠予行为;有的是个人或企业等的垫资,这是一种借贷关系,只能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报刊是国家的特殊行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因此不适用“谁投资谁所有”的企业资产认定原则。(见《新闻出版报》1999年10月21日)随着传媒买壳上市和传媒关联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又提出了传媒所有制的问题。丁关根同志2001年1月11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在谈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改革时指出,要从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进一步壮大实力,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他

8、提出,要着力进行投融资体制创新。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传媒投融资体制改革。采取股份制方式运作的,只能是某些与宣传业务可切割的经营部分,条件成熟的项目和公司也可以考虑上市。不允许外资和私人资本办新闻媒体。新闻媒体在吸收社会资金和利用外资时,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以我所用、于我有利的原则。社会资金和外资不能控股,不能影响新闻宣传。无论什么情况下,必须确保宏观管理控制力,党要始终掌握对媒体产业的控制权。在允许私人和外资办传媒问题上,当年苏联新闻改革的失误是一个十分深刻的教训。1990年3月苏联通过的宪法修改补充法,删

9、去了共产党的领导作用条款,规定“苏联公民有权结成政党、社会团体”。这样就放弃了苏共的领导地位并承认了多党制。这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新闻出版法》明确规定:“创办舆论工具的权力属于人民代表苏维埃和其他国家机构、政党、社会组织、群众运动、创作协会,属于依法创建的合作社、宗教团体和其他团体,属于劳动集体以及年满18岁的苏联公民。”这就使反对派政党团体办报和私人办报完全合法化了。到这一年10月,已有700多家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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