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2439533
大小:52.28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29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在我国适用的相关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在我国适用的相关问题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一种货款支付方式,给国际贸易带来了很大的便捷,但风险也随之产生。近年来,信用证业务中日渐泛滥的欺诈问题,使其正常的运转机制遭到严重破坏,由此,适用欺诈例外原则遏制信用证欺诈是必然趋势。我国在实践中还存在对该原则滥用或误用的情况,因此,本文重点分析了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在我国适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并提出了相关当事人应注意的事项。一、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内涵及其产生(一)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内涵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即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在保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条件下,如果申请人能
2、及时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事实时,银行就有权利拒付(包括拒绝付款和拒绝承兑汇票),申请人也有权向法院申请颁发止付令,这时信用证交易不再独立于基础交易。由此看来,这里所说的“欺诈”主要是指受益人或其受托人对申请人或银行实施的单据欺诈,而不包括申请人伪造信用证或利用信用证软条款等手段对受益人进行欺诈等其它欺诈情形。简单地说,欺诈例外原则就是对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补充,目的是在欺诈发生时维护受欺诈的买方或银行的利益。(二)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产生根据信用证所特有的独立抽象性原则,信用证一经开出即与买卖双方的基础合同相互独立,开证行以其自身的信用向受益人担保,只要所
3、有单据与信用证表面相符即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不审查单据的真实性以及货物的实际情况,这就为一些资信不良的贸易商实施欺诈提供了机会。不法分子伪造或变造一套表面记载内容与信用证相符,但实际与真实货物不相符的虚假单据,骗取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货款的欺诈行为屡屡发生,尤其是在当今先进的科技手段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坚持独立性原则,不允许有任何情况的例外,则被欺诈方将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而欺诈者却能轻易获利,这无疑会使欺诈行为更加肆无忌惮,因此,欺诈例外原则的产生是必然之势。在1941年纽约州的Sztejn案中,原告Sztejn与印度TranseaTradersLtd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
4、猪鬓。卖方实际装运的是牛毛和垃圾,而海运提单和发票上都记载该货物为“猪鬃”。之后买方指控卖方欺诈,并向法院申请颁发禁令,结果原告胜诉。本案开创了法院以欺诈为由下令禁止银行对相符单据付款的先例,由此,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得以确立,随后在英国、加拿大、德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得以发VCo、我国适用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一)关于欺诈的确认问题在信用证业务中,各国公认,有“欺诈”才能适用欺诈例外原则,但到底什么是欺诈在具体实务中却很难辨别。比如,如果受益人需要按信用证规定装运1000箱的货物,但实际只装运了998箱,单据记载仍为1000箱。再比如,实际
5、业务中经常出现的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的情况。那么,上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无疑都是虚假的,这些行为显然都属违约,但是否构成“欺诈”呢?类似上述情况到底是否构成欺诈,关键是要明确这里的欺诈指的是“实质性欺诈”,因为实质性欺诈和一般违约有着本质的区别。一般违约不会使受欺诈方的根本合同利益受到影响,而实质性欺诈会使受欺诈方根本或主要的合同目的落空,对其预期的根本利益有重大影响。比如,上述受益人提交单据下的货物少装2箱的情况明显是一般违约,如果少装998箱则明显属实质性欺诈。然而,实际中各种情况都可能出现,少装5箱、20箱、5⑻箱……,到底少装多少箱才算实质性欺诈,不能机械地划定标准,应结合买
6、卖合同的具体情况,分析少装的数量给买方造成损失的金额大小,以及该损失对买方合同目的实现所造成的影响程度来判定。再比如,针对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的情况,受益人提交虚假提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顺利结汇而不是为了骗取货款,因为货物本身已经实际装运且质量也没有问题。卖方违约的结果是,货物可能比信用证规定时间晚几天到达目的地。如果买方对货物到迗的时间没有特别紧急的要求,且市场行情变动不大,就不至于损害到买方的根本利益,不构成实质性欺诈。但是,如果买方购买的是时令性商品,比如圣诞节的火鸡或情人节的玫瑰花,而货物实际到迗时已经错过了节日的时间,则必然会严重影响到买方预期合同目的的实现,构成实质性
7、欺诈。因此,实践中在辨别实质性欺诈时,必须在个案中认真审查基础交易本身,结合当事人是否有主观故意、欺诈所涉及金额大小、违约的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笔者认为,一般违约不足以构成欺诈,不能适用欺诈例外原则,否则信用证的独立性将丧失殆尽。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适用的欺诈必须是实质性欺诈,比如受益人提交的单据项下的货物毫无价值、数量严重短缺或质量完全不符合买方的特定要求,甚至无船无货伪造提单等情况。(二)关于欺诈的举证责任和证据标准问题实践中,银行一般不会轻易提出受益人欺诈,因此,实务中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