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望城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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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望城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提高人群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预防意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1.育龄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90%。2.提供相应服务人员培训覆盖率≥90%。3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90%;孕28周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80%;并逐步提高孕前检测率和婚前保健人群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用药干预率≥80%。5.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干预率≥90%.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80%,6月龄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率≥60%。7.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率≥90%。8.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率≥80%,12月龄随访率≥90%。9.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率≥90

3、%。10.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二、项目时间2015年—2020年三、实施对象孕产妇、接受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的待孕妇女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四、实施内容为项目实施对象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咨询、检测与保健服务。(具体要求及技术规范见附件1)五、项目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以下简称“艾、梅、乙项目”)纳入政府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形成以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为主体,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区卫生局成立“艾、梅、乙项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

4、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卫生局防保综合科、财务科、区妇幼保健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成员单位(科室),负责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卫生局防保综合科)。区卫生局防保综合科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区卫生局财务科负责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督。区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方案及计划的制定、经费管理,承担全区项目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及相关信息的整理与上报,做好相关物资的日常管理和全区孕产妇孕期初次艾滋病及机构内梅毒、乙肝的免费检测,负责全区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随访管理,建立转介制度,提供转介服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区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的

5、技术指导,加强与区妇幼的信息交流反馈。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梅、乙项目”宣教、咨询和梅毒、乙肝检测、干预治疗以及追访工作;负责收集、上报本机构相关信息数据;组织实施本机构内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含民营机构)负责机构内“艾、梅、乙项目”的宣教、咨询、培训及首次检测采血送检,提供免费的干预治疗、追访和相关信息上报等工作。(二)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媒体、健康讲座、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强与妇联、计生等部门合作,开展群众性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

6、,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三)整合服务资源、扩大覆盖范围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不断扩大“艾、梅、乙项目”的覆盖面,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检测率,做到早发现、早确诊、早干预,及时随访,使更多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目前已具备艾滋病、梅毒初筛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医疗机构要不断加强宣传告知,规范开展筛查检测;暂无条件开展筛查检测的卫生院要设立采血点,负责采集血液标本,定期送到区妇幼保健院检测,努力提高筛查检测覆盖率和筛查检测工作质量。(四)切

7、实加强管理,做好相关登记1.信息管理。区妇幼保健院要明确专人负责全区艾、梅、乙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并上报各医疗机构艾、梅、乙检测情况及阳性个案,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其他医疗机构应在孕产期和产时保健等相关工作环节中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的相关登记,由各机构信息员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信息及数据至区妇幼保健院。2.质量控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特别强调孕早期(28周前)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态,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对本机构检测发现的阳性孕产妇进行确诊结果的追访并及时上报,同时要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

8、关报表信息准确,门诊产科医生要完善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相应标记。区卫生局将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督查,并对各单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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