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517859
大小:25.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22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约谈制度建设初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约谈制度建设初探 摘要:行政约谈制度是当前各项机制相互作用之下产生的新事物,是一种较为灵活的管理制度,目前该制度已经在我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鉴于此,笔者尝试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针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约谈制度建设谈一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约谈;制度建设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7.08.175 从我国行政约谈制度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该制度有着非常旺盛的生命力,对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率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性意义,所以笔者认为在质
2、量技术监督工作中引入并大力推广该项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性意义。然而从几年来部分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该项制度的经验来看,整个制度研究及体系建设上还存在明显不足。所以,有必要对其展开全面的、深入的分析。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约谈制度现状分析 1.1法律制度不健全 对于一些引入行政约谈制度比较早的部门,目前正处于自上而下一体化模式的构建过程中,例如前不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的提出公开征求意见。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行政约谈制度主要在部分地区基层监督部门中散步,并且多数情况下以部门内部文件形式体现,尚缺少规范的
3、、系统的、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从整体上来看法制化水平偏低。 1.2缺少相关管理条例 行政约谈在实行前期需要展开一定的调查工作,需要调查和搜集的信息很多,其中涉及到的问题也比较多,例如人权、安全等相关问题,在约谈沟通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应该如何向上级反映,上级应该如何对这些问题进行应对、展开监督等。上述问题都需要得到有效解决和处理,因此必须建立起相关管理条例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 1.3使用范围不广泛 经过多年来的发展,目前我国行政约谈制度的使用范围已经开始扩大,从最开始的行政稽查逐步扩展到了监督检查
4、、行政执法及纠纷调解等行政监管领域工作。但是当前由于受到发展速度的限制,质量技术监督领域中对行政约谈制度的应用尚局限于一些基层质量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及视频生产等领域中,该项制度的适用范围比较狭窄,综合效果也不是很明显。 2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约谈制度建设的构想 当前谈及的行政约谈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随着行政管理制度及相关经济体制不断磨合、影响产生的新事物,其比较明显的特征是体现了柔性执法及服务型政府的法治理念,从最大程上避免“强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在政府与公众之间产生的冲突与矛盾,其执行目的在于促进政府与公正
5、之间和谐关系的形成。 2.1健全法律制度体系 随着法律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按照质量监管工作的职能特点,加强总局与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协同,将全系统合力发挥出来,从而建立起一套与质监工作实际需求相符合的行政约谈法律制度体系。首先,应始终坚持“统一规范”原则,不断推动约谈制度立法,随着社会需求及相关工作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在具备了立法条件之后,会考虑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约谈管理办法》上升为行政法律或法规;其次,总局部门应始终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结合部门的职能分工,把握住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制定出行政执法、特种设备监
6、察及食品生产监管等一系列专业性制度规定,最终形成统一的约谈制度模式;第三,从地方部门角度来说应坚持“地方特色”原则,在遵从上级部门的规定基础上,紧密围绕地方实际工作需求,建立起基于“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行政约谈制度体系。 2.2规范约谈制度程序 其中的一般程序可以参照的约谈进程进行分段设计,至少应包括下面几项内容:第一,约谈前准确阶段确定约谈主题、是由及对象,并拟定出约谈提纲,制定约谈通知及记录等相关资料;第二,约谈实施阶段明确身份核实、利益回避等相关制度,例如行政机关应对人出示自己的有效公务证件、表明身份;第三,约
7、谈后处理阶段应区分约谈的内容与性质,明确后处理程序,例如行政相对人约谈之后应反馈整改的情况,无故不参加约谈或者没有认真落实约谈内容应综合考虑等。 2.3完善约谈制度内容 纵观目前的发展情况,各部门行政约谈内容由于其适用范围不同表现出了一定差异,所以行政约谈性质及法律关系都各不相同,具体来说常见的约谈内容可以归为下面几类:第一,行政指导类,其内容往往是行政机关按照国家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利用提醒、指导及协商等方式,引导相对人自愿作出某种行为,最终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第二,行政协调类,其内容主要是召集纠纷涉及到的相关人
8、,针对纠纷事项进行沟通及协商,最终达到处理纠纷、解决矛盾的目的;第三,行政监管类,其内容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按照其职责权限,针对未履行法律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训诫或质询;第四,行政处罚类,其内容主要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分成两个不同阶段,其一,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相对人其违法行为的事实,并给出行政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