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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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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解读周浩杰15118144104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管理服务中心最高法2015年8月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2《规定》出台问题1:如何认定股票配资的性质?问题2:企业间借贷效力如何认定?《规定》八大看点民间借贷的界定1民刑交叉的规定2借贷合同的效力3起诉与抗辩4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3虚假民事诉讼5担保6法定代表人与
2、法人责任区分78本金、利息、利率、复利、违约金一、民间借贷的界定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4民间借贷包括至少一方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传统)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新增)不包括金融机构放贷二、民刑交叉规定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5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已演变为刑事案件)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涉嫌其他犯罪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民间借贷合同驳回起诉+移送罪成立刑事追缴罪不成继续理民刑并立(一般)可诉担保人先刑后民(例外)民间借贷事实以刑事案件结果为依据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
3、62015年1月1日,张三借给李四1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24%,2015年9月15日偿还。但李四到期未偿还,张三随将李四诉至甲法院,2015年9月20日,张三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乙法院判定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包括李四所诉借款。此时:1、甲法院该如何处理张三的起诉行为?2、李四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案例:三、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7自然人之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条件(要式)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
4、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股票配资)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企业、组织之间(不要式)(一)生效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8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法》52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规定》14条
5、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二)无效四、起诉与抗辩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9原告起诉被告承认借贷关系确认被告对原告资格抗辩成立、驳回起诉原被告同时举证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按基础法律关系处理被告抗辩借
6、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被告举证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原被告同时举证对事实抗辩五、虚假民事诉讼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10(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7、;(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一)虚假民事诉讼情形2021/7/27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解读11后果诉讼参与人单位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原告不准撤诉,判决驳回其请求。对单位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虚假民事诉讼后果案例原告陈
8、某起诉被告何某返还欠款人民币70万,并提供两份证据,一份为借条, 内容为:“本人何某(身份证号××××0)向李某借到现金人民币柒拾万元正。承诺定于2012年10月26日前归还。逾期未归还,本人承担陈某所有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特立此据。另一份为《还款补充协议》,内容为:“我何某前欠陈某钱未如期归还,经多次协商,承诺2011年12月10日前,但没有兑现诺言。经双方再次协商,本人再次承诺2012年12月25号前归还,我并且自愿把女儿何某的小车(粤B×××)押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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