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

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

ID:20548342

大小:57.9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12

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_第1页
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_第2页
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_第3页
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_第4页
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城管局关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的管理方案为全面落实“解放思想、提质加速、争先进位”战略冃标,进一步改善乡(镇)集镇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推进创建卫生城市步伐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实现乡(镇)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卫生城市和新农村建设为总体目标,以“洁净、亮绿、清新、有序”为标准,以健全巩固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重点,促进乡(镇)环境卫生面貌

2、得到有效改善。二、管理口标和要求(一)主次街道、沿街小巷、风景区,要有专人定时清扫,并全天候保洁。(二)居民住户、沿街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主次干道的垃圾,要做到□产□清,定时、定点清运。(三)乡(镇)街巷、单位庭院、河道、沟塘,以及乡(镇)出入口无积存垃圾和裸露垃圾。(四)乡(镇)要根据县垃圾处理场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垃圾处理场,主要街道两侧要配备适量垃圾箱(窖),乡(镇)建成区超过1.5平方公里或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要建一个简易的垃圾中转站。(五)垃圾要按时送至指定的填埋场,要求处理及时、规范,达

3、到无害化。三、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乡(镇)应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在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XX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措导下开展工作。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所长由分管环境卫生工作的副乡(镇)长兼仟。各乡(镇)根据人口多少、工作量大小设立环境卫生专业队(每4000平方米配备1名清妇工)。其主要职能是:(1)负责乡(镇)、村两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2)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业、(3)负责对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帮助村级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4)负责集

4、镇范围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镇)道的清扫、保洁工作;(5)负责乡(镇)环境卫生设施的管护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管理内容(一)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其建筑造型外墙装饰等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二)现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的格局、风貌和特色(三)在乡(镇)和村庄内禁止下列行为:1、在临街的庭院围墙外擅自搭建厕所、2、擅自对临街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3、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

5、的护栏;4、在临街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品挂有碍观瞻的物品;5、在庭院围墙外堆放柴草、垃圾、粪肥或者在庭院内堆放柴草超出围墙高度;6、擅自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分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7、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牌匾和从事维修等经营活动;8、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村容镇貌的地点停放各类车辆;9、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宣传品;10、随意倾倒垃圾、污水;11、占用道路晒谷;12、其他有碍村镇环境卫生的行为(四)乡(镇)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设施和施

6、工标志,进场道路应简易硬化,渣土、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五)乡(镇)主要街道两侧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站点。其他地段设置废品收购站点,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批准。废品收购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场地管理,不得影响市容镇貌,污染周围环境(六)设置广告、招牌、路标等设施,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单位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破损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对脱落、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应当

7、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七)集镇主要街道两侧、居住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或垃圾池、果皮箱等设施。不得任意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确需拆除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后拆或者价值补偿的原则,由搬迁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五、经费保障及管理(一)环卫经费由乡(镇)政府支出。各乡(镇)根据财力状况和面积、人口、产生的垃圾量等,确定年环卫经费总额,经费来源于乡(镇)集镇广告收入及收取的经营门店、摊点、居民卫生费、乡(镇)所属单位卫生费,

8、具体参照县城收费标准执行,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足。(二)乡(镇)财政应单独设置环卫经费帐口,反映环卫经费收支情况,加强财务管理。(三)乡(镇)财政所根据环境卫生工作需要,按月拨付环卫经费。六、督查与考核(一)对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定期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二)对环卫円常工作和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环卫保洁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绩效挂钩的办法,对环卫的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