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

ID:20203294

大小:59.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09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_第1页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_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_第3页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_第4页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要求条件文件第二章申报条件    凡申报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七条思想政治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并在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的均可报名。    在任现职近5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在限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和有重大经济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  第八条基本条件    申报者必须是从事会计工作或财务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满5年以上者方可申报。    第九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取得本科(学士学位)以上会计专业学历(含财政、统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并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满5年以上;    (二)取得本科(学士学位)以上会计专业学历(含财政、统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并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满3年;或本科以下会计专业

3、学历(含财政、统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满5年以上者,在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破格条件之一:    1、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经国家或自治区政府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获财政部、人事部共同表彰的“全国先进会计工”;  5、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的人员;  6、受到自治区表彰的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7、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4、8、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各一项以上的获得者;  9、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7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者,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第十条外语条件    按《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执行。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除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要求外,同时

5、还应具备高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条件    按《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内财会〔2006〕860号)执行。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十三条专业理论水平    (一)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会计专业理论水平,熟悉和掌握本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科学研究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理论发展前沿。    (二)具有较高的相关专业政策理论水平,掌握现代经济理论管理科学方法,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能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

6、服务。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能力    (一)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组织指导较大规模本专业技术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申报者能够领导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专业工作,或在一个地区或部门担任科学技术带头人,能够承担和完成自治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在制定研究方案、解决关键问题、撰写专题报告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有较高的专业分析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和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参与本行业或单位经营管理决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7、中的两项:    1、主持或领导一个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在搞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成绩显著,得到自治区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认可(需提供有效资料及证明)。  2、具有培养本专业高级以上专门人才的能力,指导高级会计师人员开展工作,效果显著。  3、作为本专业学术研究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重大研究项目2项以上。    作为本专业业务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研工作,解决关键性的业务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第十五条工作业绩和成果    申

8、报者应具备下列工作业绩和成果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一)组织、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一个大型企业、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会计中介机构开展财务、会计、社会审计业务工作5年以上,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准则、制度等,参与管理,加强内控,增收节支,促进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自治区级以上会计主管部门的书面表彰。    (二)在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等领域某个方面有重大突破性进展,对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发挥关键性作用,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书面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