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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道河总校2010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青龙—董旄发表于2010-12-2312:55:00七道河总校2010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按照《秦皇岛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0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以下简称细则和办法)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和幼儿教师),从2010年1月1日起按本实施细则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2、。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项目:1、全县单独计提发放的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正职总校长和中学校长);2、全县统一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为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3、总校内确定的奖励性工资项目为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目标达成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1、2010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一次分配发放,在总校范围内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经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2、经教育局批准的借调人员回原单位考核,按原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发放;2010年在职人员退休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义务教育学校
3、间调整人员在新单位发放全年考核津贴,分段计算农村教师补贴和班主任津贴,由新单位发放。3、学期内累计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的,无故不在岗超过3天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四、单位可控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此项工作业已完成。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一)单独计提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二)全县统一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1、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按实际发放数额计提。根据我县学校的交通条件和艰苦程度,研究确定我县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划分为三个等次:县城直属学校教师享受三等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每月补贴50元;除单人独校和县城直属学校外的教师享受二等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每月补贴80元。2、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
4、情况,按学期发放,每学年按10个月计发。班主任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标准是初级中学按每标准班(标准班班容量50人)每月120元,小学按每标准班(标准班班容量县城45人,农村30人)每月100元,学前班按每标准班(标准班班容量25人)每月100元。学生数每增加、减少5人(不足5人不计)班主任费相应增加、减少10元。班主任津贴最低标准为中学80元,小学、学前班60元;最高标准为中学140元,小学、学前班120元。班主任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以上标准的50%计发。(三)学校自行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岗位津贴(约占学校自行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全体教师均享受岗
5、位津贴,分两个层次:(1)考勤岗位津贴:2010年教师达到或超过应出勤天数(含教师培训)全额发放考勤津贴,(计算方法是教师实际出勤天数减去应出勤天数大于或等于零),超勤不奖。因病事假造成出勤天数不足的,病事假每缺一天要扣除考勤津贴(具体价格待定);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矿工超过3天,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6个月的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教师增勤由本人填写教师增勤申请报批表。学校校长或负责人、证明人两人以上签字,总校核实并公示一周后无异议可计入教师出勤(2010年增勤范围确定为正常休息日,早晚加班除外)。2010年的教师考勤主要依据中小学每月上报的考勤表和总校记载的教师参加会
6、议与培训的考勤记录。(2)加发岗位津贴: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教育局、总校任命的现任在岗干部,含副校长、中小学正副主任、总校视导员、成教主任、总校会计)根据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加发岗位津贴,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加发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系列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标准,优秀比例不超过50%;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加发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系列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标准的60%。(寄宿制学校参照本校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标准;总校参照全乡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标准)身兼数职者以最高职位计发,不得累计发放岗位津贴。考核的原则是:基本均衡但有区别;身兼二职的(既是主任又是班主任的)加发等次为合格。其余干部考核指标为:总校确定优秀指数
7、,分总校、寄宿制学校两个系列分类考核,不得突破。确定的方法是可采取相应级别的校委会推荐决定,也可采用干部述职民主评议综合考核的办法,若因为此项工作闹矛盾,在教师中造成负面影响,降低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相应系列的有关干部均确定为合格等次。2、课时津贴(约占学校自行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课时津贴分配时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鼓励教职工进课堂,按所任课时数量计发课时津贴,不任课教师不享受课时津贴,每周课时津贴的最高标准不得超过20节。2010年上半年累计19周,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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