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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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荐企业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篇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2.信息披露及报告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同一信息。  第三条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  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江苏省

3、证券监督管  理局,并置备于公司证券办公室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五条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第二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  第一条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与临  时报告。  第一条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  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

4、证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招股说明书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三)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告书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四)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  关内容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五)本制度第一条(一)至(四)有关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5、  (六)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条定期报告  (一)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做  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  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三)年度报

6、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  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4)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6)董事会报告;  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9)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4)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5)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6)财务会计报告;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

8、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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