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教育管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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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教育管理史》复习资料上编(中国教育管理史)名词解释1、稷下学宫:——是齐国在都城临淄稷门之下设立的养士之所,以招揽天下名士。各派师徒汇集于此,自由讲学,相互研讨,从而使这个养士之所又成为一所学术水平高、研讨气氛浓的高等学府。稷下学宫在教育体制、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都独具特色。2、学在官府:——又称学术官守,是夏、商和西周时期教育管理体制的共同特点。即学术被官方所垄断,民间五学。学在官府主要表现为官师不分、教育机构与行政机构不分。3、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是西周时期的主要教育内容。这些教育内容体现出西周的教育知识和能力兼求的特点。4、察举制:是汉代采用最多,最经常化、制度化的选士

2、制度。是由中央各部门和地方行政长官负责考察和举荐人才,朝廷予以录用为官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它既是统治阶级的选官制度,又是其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手段。5、(识记)策问:就是皇帝就时政中的问题提问,令被荐举者作答。6、(识记)对策:答者要对时政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建议。7、(识记)左雄改制或阳嘉改制:——规定孝廉所举之人必须在40岁以上,而且对岁举的孝廉由朝廷进行考试,儒生考以儒家经典,要求必须遵守家法,文吏试以奏章律令,然后在端门进行复试。师法所谓“师法”,即弟子传经时,必须严格遵守其师所传,不能有一字出入。这样,一祖师之下的徒子徒孙代代相传,即形成家法。8、九品中正”选士

3、制度——就是朝廷在州、郡设立大、小中正官,由他们负责考察士人的家世和德才表现,据次将士人评定为九个品级(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后逐级上报(小中正报大中正,大中正报司徒,司徒呈吏部待用),最后吏部选择前三个品级者授予官职的选士制度,又称九品官人法。该制度具体实施始自魏文帝曹丕执政时代,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士制度。9、太学三舍法:——王安石在兴学中整顿太学的措施,学生初入太学为外舍生,学习一年,合格者升入内舍。内舍学习两年,进行一次升舍考试,称为“舍试“。合格者升入上舍。上舍学习两年,进行毕业考试。上等的直接授官,享受进士待遇;成绩中等的即免除省试,但要参

4、加殿试;成绩下等免解试,参加科举之省试。10、积分制:——南宋时,为配合三合法创立了“积分制”:月考优等积1分,一年10次月考累积8分以上者作为升舍的重要依据。此类似今日学分制的计分方法与平日行艺的考查,皆强调平日的教学与管理。11、苏湖教法:——又叫分斋教学法,是北宋教育家胡瑗的教育方法。“明体达用”是胡瑗“苏湖教法”的指导思想和教育目的。分斋教学是苏湖教法的核心。分斋,即学校分为“经义”、“治事”二斋,经义斋以教学儒家经典为主,治事斋又分为治民、讲武、水利、历算等科。斋教学实行分科教学和主副科制度,在教育史上有开创意义。12、学田制:——在宋代的地方官学,除赐给官学缗钱外,还赐给土地,称

5、为“学田“26,由学校经营,以田租赁收入作为固定办学经费。学田制的建立为官学的稳定发展提供了物质保证,促进了宋元时期地方官学的大发展。13、分斋升等(见88页)14、(识记)学制——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衔接的关系。学制是一个国家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各方面的综合反映。15、(识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晚清时期的文教政策。就是要以中国传统的经史之学为根本,在此基础上,选择西学中可以补我国之缺者和可以治我国之弊者,使其为我所用。16(识记)癸卯学制——1904年1月清政府颁布了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拟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即

6、《癸卯学制》这是我国第一个颁行全国的近代学制。《癸卯学制》分为直系和旁系两大部分,17、壬子一癸丑学制—1912年9月3日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令》称“壬子学制”。后又颁布了一系列的学校规程,综合起来成了一个更加完整的学校系统,即《壬子---癸丑学制》。18、壬戌学制——1922年9月在北京召开全国学制会议,11月1日颁布新学制,即“壬戌学制”也就是“六三三学制”。六三三学制对学校系统的规定初等教育6年,分初小和高小2级,儿童6岁入学;中等教育6年,分初中和高中2级,各3年;高等教育4-6年不分级。医科和法科至少5年。19、教授治校——即让教授为评议会的多数,“议决立法方面的事”;让教授中的学

7、长“分任行政方面的事”;让教授主任“分任教务”等等。20、三民主义教育宗旨的内容——明确提出教育宗旨为: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1929年4月26日通令公布)21、学衔制——是根据高等学校教师所担任的教学工作及其专业水平授予的职称。22、大学院制——1927年6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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