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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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企业所得税法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四节资产的税务处理五节税收优惠六节源泉扣除七节征管与纳税申报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对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税。一.概念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

2、业和合伙企业三.征税对象及税率征税对象合法来源(中国境内.外)所得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自主知识产权,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费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重为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3%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4%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6%◆大专以上3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研发人员20%以上。企业所得税

3、税率为25%15%小型微利企业:制造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非制造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实际适用10%的税率20%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准予扣除金额一、收入销售货物收入2.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

4、入: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已做坏帐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10、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付、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等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但不包括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

5、入。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政府对预算单位、社会团体等拨付的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其他不征税收入: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免税收入二.准予扣除项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本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费用除外)。用费除所得税、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金税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其他损失。失损发生的损失已

6、作损失处理的资产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当期收入。赠捐性益公◇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年利润总额12%以内(含)三、扣除标准据实扣除即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薪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

7、予税前扣除。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提取的年金可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投保的商业保险不得扣除。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费工薪总额2%(含)内准予扣除费经会工工薪总额2.5%(含)内的准予据实扣除,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费经育教工薪总额14%(含)内准予扣除费利福甲企业2008年、2009年度、2010年实际发放的工薪总额分别为1000万元、1200万元、16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分别为33万元、24万元、28万元。甲企业各年度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均符合税法所界定的合理的工资、

8、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甲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假定有确凿的证据预计甲企业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各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08年1000×2.5%=25万元实际发生=33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3万元-25万元=80000元由于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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