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ID:17655785

大小:28.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04

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1页
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2页
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3页
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4页
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2009年05月06日16时13分180主题分类:财税审计农业农村 “家电下乡” “补贴资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农税[2009]17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为加强和规范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试行办法》(渝财企[2008]656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

2、行办法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精神,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对家电下乡给予资金补贴。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为规范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安排的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补贴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四条

3、补贴资金使用应确保“快捷、高效、安全“,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管理原则。第二章补贴对象、产品、标准和期限  第五条补贴对象:具有重庆市农业户口,在“家电下乡指定店“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人员。  第六条补贴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摩托车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  实施中补贴产品及最高限价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具体补贴产品品牌、规格和型号,以商务部和财政部公告为准。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  第七条补贴标准:按补贴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

4、贴。  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以及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但可以随成本下降及供求因素按低于中标价格销售。  第八条补贴期限:暂定4年。即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税务发票载明时间为准)。第三章补贴资金来源、拨付和清算  第九条资金来源: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市财政负担20

5、%。  第十条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农户数和农村家电普及情况,农民购买能力及消费意愿等,测算年度补贴资金规模。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根据预计的资金兑付进度,通过中央专项资金零余额账户,将测算的年度补贴资金分期直接支付到各区县(自治县)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如实际兑付补贴资金超出市财政预拨额度,补贴资金缺口部分由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先行垫付,待市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后归垫。  第十二条为便于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各区县(自治县)要在乡镇(街道)财政部门设立“家电下乡补贴专户“,及时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预拨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拨付到“家电下乡补贴专户“。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审核

6、兑付后,应当及时到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报账。家电下乡政策执行到期后,应当及时撤销“家电下乡补贴专户“。  乡镇(街道)财政部门设立的“家电下乡补贴专户“应开设在粮食直补兑付行。  第十三条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状况,支持建立完善家电下乡流通网络,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业务培训、销售网点监管、补贴审核兑付、监督检查、公示以及必要的设备购置等。对区县(自治县)财政工作情况,市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对承担代理审核工作的销售网点,按代理审核产品数量,给予每个产品0.5元的定额补助。待中央定额补助资金到位后,市财政与各区县(自治县)结算。承担代理审核工作的销售网

7、点不得向农民收取除产品本身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每年3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核实汇总本地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市财政局审核清算。第四章补贴资金申报和兑付  第十四条补贴资金申报。  (一)申领家电下乡补贴应当备齐以下材料:  1、购买产品的发票;  2、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4、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没有粮食直补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