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

新密市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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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密市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的要求,依据新密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对自来水公司2013-2015年供水成本审核结果(新密价成本监审【2016】0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供水价格改革听证方案:一、现行的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我市现行自来水价格制定于2003年,其中:居民用水1.7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2.7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3.2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3.5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业合并为非居民

2、生活用水,加权平均水价为3.39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5.00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不含价外征收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供水价格改革的必要性101、通过供水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和可持续利用。第一、我市水资源严重匮乏,城市供水水源以地下水为主、李湾水库地表水作补充。城区人均可利用水资源不足10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2200立方米的1/22,不足全省人均水平414立方米的1/4,属于极度缺水城市10。第二、供水产能效率低下。我市城区设计日供水能力4.5万立方米,现最大日供水能力4.2万立方米,最大日供水量4.2万立方米。现有水厂

3、9个,其中,地下水源厂3个,水源井18眼(井深380-400米,静水位180米左右),中转加压水厂5个,高区调节站1处。由于水厂数量多、规模小、单产低,因此,与同样供水能力的其他县(市)相比,用工成本高,生产效率低。第三、供水模式特殊。我市城区地势北高南低,南北高差150米以上,而城市水源与用水人口呈反向布局——水源在地势较低的西部、南部,用水人口集中在地势较高的北部,加上180米左右的静水位,水头高差平均达到330米以上。因此,城市供水不得不采取4级加压、逐级提升的供水模式,这种供水模式在河南省是独一无二的,在全国也是十分少见的。同时,由于提升级数多、管网压力大、供水线路

4、长,造成管网损耗大、电费成本高。因此,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反映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运用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引导消费,利于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阶梯水价,是国家和省、市各级政府的要求,是体现水资源价值的重要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规定,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通过实行居民阶梯水价,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更好地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按照用户不同用水量实行分级定价,利用体现水资源价值,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适当调整城市集中

5、供水价格,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供水企业成本上升压力,促进我市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10由于我市城市集中供水模式的特殊性,致使供水成本长期偏高。据新密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对自来水公司2013-2015年制水成本审核的结果(新密价成本监审【2016】03号),2013年、2014年、2015年供水总成本分别为3260.95万元、3221.17万元、3188.74万元,单位供水成本分别为3.44元/立方米、3.35元/立方米、3.00元/立方米。尽管近几年供水成本逐年下降,但供水价格依然倒挂。据测算2015年平均供水价格2.31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仍倒挂0.69元。受峰谷电价

6、、工资等的影响,2016年供水成本仍存在新增因素,供水事业发展困难。因此,适当调整城市集中供水价格,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供水企业成本上升压力,促进我市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三、供水价格改革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2.《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第十条:“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3.《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要求

7、:“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1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1255号)规定,实行商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同时,对洗浴、洗车等特种用水,仍应实行单独分类计价。5、《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将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销售价格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6、新密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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