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65631
大小:3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12
《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40号卫生部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了推动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在总结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工作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的通过试点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的量化管理,探索一套针对各类公共场所切实可行的量化分级管理方案,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信用体系,有效利用卫生监督资源,提高
2、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同时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二、工作要求(一)试点地区自愿参加;(二)试点工作应当遵循量化评价、分级监督、动态管理以及公开透明的原则;(三)量化分级管理不是创优、评先活动,不宜采取挂牌形式。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可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以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应与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五)制定的试点工作方案应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符合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六)各试点地区通过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研究,为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规提出意见与建议。三
3、、试点地区的确定及工作时间安排试点地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第一批试点地区拟定10个。申请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传真至我部监督司(截至日期为9月30日),经我部审核确认后按统一方案开展试点工作。申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一)试点地区公共场所基本情况;(二)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人员等基本情况;(三)近年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四)对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工作思路;(五)省厅意见。试点工作自2005年9月开始,2006年12月前结束。在开展试点工作中我部将适时组织研讨交流和总结推广。联系人:贺青华、
4、许宁联系电话:010-68792397、68792401传真:68792400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方案》二○○五年八月十七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探索新时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增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守法和自律意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有效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试点,总结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经验,提出旅店业等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
5、见,探索一套切实可行的量化分级管理方案,建立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制度,从而达到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科学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的目的。二、工作原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情况将其分级,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率。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原则如下:(一)量化评价的原则。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考虑影响公共场所安全的因素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制定量化标准,综合评价经营单位的风险度和信誉度级别。(二)分级监督的原则。根据经营单位的风险度和信誉度级别,确定监督频率。(三)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日
6、常监管情况,对确定级别的经营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视风险度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其级别,实施相应的监管。(四)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开评价标准、方法和经营单位的量化定级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三、工作步骤(一)制定方案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试点的区域和公共场所类别,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二)确定标准1、制定量化评分表。根据每一监督项目权重确定分值。2、分级依据。根据标化总分,确定级别,分别做出优秀、良好、合格的审查结论。(1)得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得分为70~89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得分为60~69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7、;(4)得分低于60者,评为差。关键项目(带※号的项目)只要一项不合格者,评定为差。3、监督频率。(1)审查结论为优秀(A级)的,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实施简化监督,每年一次;(2)审查结论为良好(B级)的,为中度风险、一般信誉度,实施常规监督,每年二次;(3)审查结论为合格(C级)的,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强化监督,每年三次以上。(4)审查结论为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卫生许可证。(三)组织实施。建立工作程序,培训卫生监督员,广泛宣传动员,全面组织实施。(四)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