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ID:16342072

大小:116.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8-09

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_第1页
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_第2页
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_第3页
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_第4页
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塔城地区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畜牧厅下达的《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实施好国家及自治区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加快塔城地区牲畜品种良种化进程,降低养殖者生产成本,提升畜群品质和产出效益,切实让农牧民得到实惠,特制订本方案。一、补贴原则(一)自愿参与原则。农牧民平等自愿参与项目,自主选择使用项目种公畜。项目种公畜由自治区统一鉴定、公布、推荐,各级畜牧部门引导农牧民选种用种。(二)品种择优原则。补贴品种为经自治区鉴定、公布、推荐的品种。所选品种应符合自治区及当地牲畜品种区域规划,具有适应性强、生产性能好、市场前景好等特点。(三)专款

2、专用原则。项目资金仅用于农牧养殖户(场)生产用种公畜更新引种补贴,不得挪作他用。(四)直接补贴原则。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采取“一卡通”、“一折通”或现金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核定受益的农牧养殖户(场)。(五)先购先补的原则。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自治区分配给塔城地区的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18资金为482万元,其中种公牛补贴180头,种公羊补贴4900只。为使项目顺利实施,2014年优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资金暂由地区财政管理,分配方式打破县域界限,采取先购先补的原则,由各县(市)自行采购完成后,汇总采购数量及所需补贴资金,上报地区畜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将资金划拨至县(

3、市)财政,再由县(市)财政按项目要求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先完成优良种公畜采购的先享受优良种公畜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发放完后,再采购的种公畜将不列入本年度良活体种公畜补贴项目补贴范围。二、补贴对象与范围(一)补贴对象。能繁母羊存栏30只以上、能繁母牛存栏25头以上的农牧养殖户(场)。(二)补贴范围。塔城地区范围符合条件的农牧养殖户(场)均可参与项目,拟补贴种公畜质量需达到特级或一级。三、补贴品种与标准(一)补贴品种1.绵(山)羊绵(山)羊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及引入品种:阿勒泰羊、巴什拜羊、哈萨克羊、新疆山羊、新吉细毛羊、中国美利奴羊、湖羊、小尾寒羊、也木勒白羊(暂定名)等。绵羊国外进口品种:萨福

4、克羊、陶赛特羊、特克赛尔羊、杜泊羊、德国美利奴羊。2.牛:新疆褐牛、西门塔尔牛。(二)补贴标准18对绵(山)羊地方品种等种公羊一次性补贴800元/只;对国外进口绵羊品种种公羊一次性补贴1600元/只;对新疆褐牛、西门塔尔种公牛一次性补贴5000元/头。四、补贴程序(一)确定供种单位及种公畜鉴定农业部下达畜牧良种补贴项目任务后,自治区畜牧厅会同财政厅下达各地(州、市)补贴资金额度及补贴种公畜控制规模。自治区畜牧厅组织各地(州、市)畜牧部门推荐上报拟参加项目的供种单位,并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供种单位进行现场查验,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确定供种单位。项目供种单位确定后,自治区畜牧厅委托自治区畜牧总

5、站牵头组织专家对供种单位的种公畜进行鉴定筛选。自治区畜牧厅于2014年6月30日前在门户网站(http://www.xjxmt.gov.cn)公布项目供种单位及鉴定合格的种公畜名单,并组织印制供种单位宣传图册下发各地,以便于养殖户(场)选购种公畜。(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县市畜牧兽医局会同财政部门结合辖区生产实际,分解项目任务,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县(市)畜牧部门对辖区养殖户(场)种公畜需求情况进行摸底,申请种公畜补贴的养殖户(场)需填写引种申请表(附表2),经乡镇(场)畜牧兽医站审核后报县(市)畜牧部门审核。县(市)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辖区种公畜需求摸底情况编制本县(市)项目实施

6、方案,18确定辖区拟补贴养殖户(场)、补贴品种及数量,并将种公畜需求汇总表(附表3)及项目实施方案联合上报地区畜牧、财政部门备案。地区畜牧部门负责对项目县(市)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三)组织购买种公畜依据县(市)项目实施方案,畜牧部门组织辖区养殖户(场)在自治区公布的供种单位内选购合格种公畜,与供种单位签订购买合同(附件4),于2014年7月15日前完成种公畜调运工作。(四)核定补贴种公畜县(市)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拟补贴种公畜予以入户核查,填写拟补贴种公畜核查情况统计表(附表5),核查结果(附表6)需在乡镇(场)人民政府所在地与村(队)同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疑义的确

7、定为补贴对象。(五)兑现补贴资金县(市)财政部门根据畜牧部门提供的补贴名单,于2014年10月底前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或现金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牧养殖户(场)。补贴资金以现金方式发放的,受补贴的养殖户(场)须亲笔签名并存档备案(附表7)。补贴资金不予追加,项目资金如有节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五、保障措施(一)做好项目组织领导工作各级畜牧、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项目任务,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结合实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各种媒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