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5674698
大小:16.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04
《驾照过期出车祸保险公司应否赔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保险理赔案例日益增多。昨日,渝中区法院在金融审判庭成立一周年发布会上,通报了两个典型案例,有过保险拒赔经历的人可以借鉴一下。 拒赔案例1 驾照过期之际出车祸 可否申请保险赔付? 案由 2009年6月8日,重庆方胜实业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陕西境内,驾驶员是杨某。该车行驶途中左侧翻,并与路边护墩相撞,造成车损人伤。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滨大队认定:杨某驾车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杨某负全责。 该公司申请保险索赔,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驾驶员杨某的驾驶
2、证过期,属无证驾驶。当初的保险合同中明确载明了免责条款,其中就有无证驾驶出车祸不赔的约定。 法院观点 法官称,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该条款是否有效。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格式合同,是保险人在未与投保人协商的情况下事先拟定的。为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有说明义务。即:除了在保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还应当就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 本案中,保险公司不能证明他们就免责条款进行了明确说明,所以该免责条款无效。
3、 判决结果 去年11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赔款15万余元。 建议 金融庭张亚莉庭长称,保险业务员为了多发展客户,往往在向客户推销和订立合同时,只说明对投保人有利的内容和解释,不利的就一句带过甚至只字不说,不能让客户正确认识和知晓合同的内容,从而无法让投保人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是目前保险行业普遍存在的通病。 为此,保险公司可用醒目的方式(如加大、加黑或不同着色等)印制免责条款,以提请投保人注意;可就每一险种拟定一份通俗易懂的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保单的附件一并交给投保人。 说明书应重点就免责条款的特定术语进
4、行说明,有效防止代理人对条款作随意性解释;还可以在每一项免责条款后留出空白,供投保人一一签字确认。 拒赔案例2 主动脉支架植入术 算不算“主动脉手术”? 案由 刘先生在2006年购买了终身寿险,同时投保了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9万元,定期交了保费。不幸的是,刘先生在2008年9月患上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手术治疗花费17万余元。出院后,他提出保险索赔,遭到拒赔,为此起诉。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的拒赔理由是,刘先生的手术为“主动脉夹层动脉瘤腔内隔绝术”,不符合保险合同中“主动脉手术”的定义。保险合同的定义
5、是:因主动脉疾病而确曾实施开胸手术并予以切除并进行了血管移植。主动脉的定义仅限于胸、肺主动脉,不包括任何分支。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关于“主动脉手术”,按照通常理解,凡是针对主动脉的病症所实施的手术,均应为“主动脉手术”。 本案中刘先生接受了“主动脉支架植入术”,就属主动脉手术,应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此外,随着医疗水平不断发展,医疗手段就会有所改变,以“开胸剖腹”作为“主动脉手术”的界定,是不科学的。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9万元赔款。 建
6、议 张亚莉庭长称,保险合同条款大多由保险人事先拟定,还因其专业性特征,诸多保险条款术语晦涩难懂,所以,保险法规定了一个原则: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或作出不利保险公司的解释。 为了减少争议,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条款应浅显易懂、内容完整,尽量避免专业性过强或生僻的词汇语言,如需使用专业性语言可进行专门注释,使投保人更容易理解,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每个金融庭法官每天要办1.7件案 有谁知道金融审判庭的每个法官,每天要办1.7件案子。 昨天,渝中区法院召开金融庭成立一周年发布会。渝中区法
7、院政治处主任叶永忠介绍,渝中区法院金融审判庭不仅是我市首个金融庭,在长江上游地区也仅此一家。该庭采取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理模式,也就是说,凡是涉及金融方面的案件,不管案件类型,都由金融庭负责审理。 据了解,金融庭办案法官只有4人,该庭一年审结的金融官司高达1704件,除去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平均每个法官每天要办案1.7件多,无一被改判和发回重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