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权威资料]

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权威资料]

ID:15124717

大小:28.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8-01

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权威资料]_第1页
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权威资料]_第2页
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权威资料]_第3页
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权威资料]_第4页
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权威资料]_第5页
资源描述:

《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权威资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网约车地方立法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虽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就网约车监管问题赋予了地方政府较大的权力,但地方政府必须依法行使立法权。依据我国《立法法》《行政许可法》和《价格法》,地方政府既不应对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也不应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新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同时,对网约车牌照实行数量管制,也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的要求。  关键词:网约车;价格法;互联网+;地方立法;行政许可法  D922.296A1007-8207(2016)10-0087-07  收稿

2、日期:2016-09-15  作者简介:张效羽(1983-),男,山东青州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法治政府建设。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行政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互联网+与政府法律监管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ZBXM007。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与此同时,交通部等七个部门也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

3、着我国网约车中央监管框架的初步形成。随后,交通部就落实《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文件”)发出通知,要求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两个文件”为依据,结合地方实际,在3个月内完成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当前,我国各地正在依据“两个文件”就网约车相关发展问题制定地方性实施细则。从当前的情况来看,网约车地方细则在制定过程中充满争论。[1]要不要对网约车实施数量管制?要不要对网约车实行政府指导价?要不要大幅提升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等问题是争论的焦点。这些争论中蕴含着复杂的法律问题,在此笔者予以一一阐述。 

4、 一、网约车地方立法存在较大的空间  从《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来看,网约车地方立法具有较大的空间。笔者结合网约车《暂行办法》行政立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争议,认为目前网约车地方立法空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  《暂行办法》本身对于网约车车辆设定的准入条件比较宽松。就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而言,《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具体条件有三个: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其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其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但是,《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同时规定:车辆的具体

5、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尽管《暂行办法》对网约车车辆没有设定过高的准入门槛,但却放权地方政府增加其他条件,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提出更多的限定条件。  在网约车立法中一直存在是否要对网约车牌照数量进行管制的争论。[2]一般来说,由于网约车价格是市场定价且不享受国家补贴,所以无需设定数量管制,否则会滋生牌照腐败的问题。如果将网约车按照出租车进行管理的话

6、,设定数量管制是可以的,况且设定数量管制有助于大幅度减轻网约车对传统出租车的竞争压力,所以坚持对网约车实行数量管制的声音也不小。[3]对此,2015年10月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配置数量有规定和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其规定和要求,对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然而,由于相关专家和网约车业界的反对,当前出台的《暂行办法》没有明确规定数量管制。但是,《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实际上已授权地方政府可以对网约车牌照数量进

7、行管制,这个问题已经成为网约车未来行业发展的最大不确定性问题之一。  (二)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  《暂行办法》本身对于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设定的准入条件是比较宽松的。就网约车驾驶员资格准入条件而言,《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具体条件也有三个: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其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其三,无暴力犯罪记录。但是,《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在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中还列举了“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此可见,

8、地方政府可以对网约车行业驾驶员准入提出其他的条件。  (三)网约车运价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不享受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即规定网约车运价采取两种形式――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而《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网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