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数字”法条考前速记——期间(四)

司法考试“数字”法条考前速记——期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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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数字”法条考前速记——期间(四)“数字”法条考前速记——期间(四)  16.[4个月]  (1)《专利细则》第106条第2、3款 申请人在原始提交的国际申请的说明书中已记载生物材料样品保藏事项,但是没有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指明的,应当在办理进人中国国家阶段手续之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生物材料视为未提交保藏。  申请人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视为在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2)《商业银行法》第46条第1款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

2、款或者用于投资。  (13)《证券法》第66条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17.[6个月(180日)]  (1)《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行政赔偿规定》第36条第2款 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人是公民的为一年,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3)《行诉解释》第84条第1款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

3、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4)《行诉解释》第88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第1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

4、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7)《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第3款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法律教育网]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8)《刑法》第42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9)《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0)《刑事诉讼法》第2

5、07条第1款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11)《刑诉解释》第109条第3款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12)《刑诉解释》第302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经审查,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重新审判;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申诉,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6、(13)《民法通则》第139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4)《民通意见》第172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15)《合同法》第215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6)《担保法》第25条第1款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

7、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7)《担保法》第26条第1款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8)《担保法解释》第32条第1款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19)《专利法》第24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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