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心理学在法院调解工作中的运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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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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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心理学在法院调解工作中的运用与完善作者民一庭课题组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方式,也是我们民事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民事诉讼的提起乃是以解决民事争议为出发点,民事争议的存在和民事诉讼的提起,意味着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程度不同的利益冲突和心理对抗。法院诉讼调解方式的开展和运用,有利于缓解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心理压力,也有利于当事人的和睦团结,消除对立情绪,提高诉讼效率。近年来,随着调解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广泛运用,其重要性对于法院、当事人乃至整个社会整体而言愈发显现。诉讼心理学方面的运用也得到了重视,本文拟对司法实践中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一初步调查,并提出进一步

2、提升其运用效果的建议。一、当事人诉讼心理类型分析对于当事人纠纷形成的心理动因和求诸诉讼乃至调解过程的动机作出分析,有助于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调解的具体开展中运用心理学方法,提升诉讼调解的成功率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当事人诉讼动机的构成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当事人诉讼动机的构成,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获得物质赔偿或物质利益的动机。如侵害身体健康权的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侵害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2)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动机。如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权益纠纷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物质上的利益和心理上的平衡。(3)争是非的动机。

3、在社会生活交往中,如乘车、走路、买卖等,以及家庭成员或邻里之间,由于生活琐事、言语或行为的失当而造成的矛盾纠纷而诉讼,往往是为了使对方认错服输,挽回自己的面子。(4)挽回名誉损失动机。如滥用、盗用他人肖像权、姓名权等案件,侮辱、诽谤对方当事人造成精神损失。(5)掩盖自己错误的动机。在某些民事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明明有错误,非但不认错,反而采取“恶人先告状”的手法,以掩盖自己的错误。(6)婚姻关系中解除痛苦或另图新欢的动机。(二)当事人对诉讼调解的心理态度分析司法实践中,在不同类型案件中,当事人对于法院主持的诉讼调解所采取的心理态度并非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我们对实践中相关案例的收集、

4、整理和分析,结合其他法院在此方面的成功经验,对此问题可作如下概括。1、服从机制。当事人,特别对于纠纷产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当事人,虽有纠纷起因责任的判断不同认识,对于自己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还缺乏正确认识,对对方当事人情绪上的对立尚存在,但由于受法官权威性的规劝、命令,而服从法官的调解意见。这种情况下由于承担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认识、情感未从根本上转变过来,纠纷的调解成果不巩固,容易出现反复。2、认同机制。当事人双方情感上的对立虽然尚未完全消除,但对于法官关于纠纷起因和责任的判断,以及化解纠纷的处理意见均表示认同,双方在认识上的分歧逐渐消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民事义

5、务,不是出于压力的被迫服从,而是由于理智上的认同,达成调解合意。所以,纠纷调解的成果比较巩固,不易出现反复。3、对抗机制。因当事人对诉讼预期利益有更大的诉求,或只求判决结果,或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情绪对立的心理因素实尚未查清、是非曲直不明朗而依然存在,以及特殊的心理个性如偏执、偏见、怨恨等心理因素而拒绝调解。(三)当事人对于诉讼调解的心理障碍前文重点就当事人在诉讼调解过程中个类型的心理态度做了总体面上的概括,为进一步提升诉讼调解的成功率,着重于诉讼调解心理态度方面的方法的运用,还需要加强对当事人对诉讼调解中的心理障碍作一分析。实践中,当事人在此方面存在的心理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点。1、

6、担心心理。担心对方当事人因调解获得更多利益,如减少赔偿支付数额、拖延支付时间、先行调解而后故意不履行调解协议。在实践中,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对抗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尽管民事诉讼法要求我们在调解过程中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但实践表明调解协议的达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权利人对其自身权益的让步,在互谅互让和相互妥协的基础上促成调解。不过,实践中,被告往往也有很多对调解协议不自动履行而导致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的案例,并且所占比例并不在少数,故权利人担心其在作了让步的基础上,又不能保证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从而导致其权利诉求的落空。2、抵触心理。在

7、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到了不可调和的层面上时,而且在诉诸法院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之前已经作了调停等方式加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故在诉讼过程中根本不愿意进行调解。当事人在法官进行引导、说服工作的情况下,愿意进行调解的心理态度一部分是源于给法官的“面子”,担心一旦不同意进行调解会导致在诉讼过程中对己不利。因此,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掌握当事人的心理特别重要,注意诉讼调解运用的方式和方法,依法作出阐明,使当事人充分了解自己在诉讼中地位和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因势利导,促使双方达成调解。但是,在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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