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377332
大小:71.56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7-11-11
《新合同向阳路、龙池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元学法定注册地址:新泰市平阳路446号承包人(全称)新泰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绪功法定注册地址:新泰市金斗路379号发包人为建设滨湖新区向阳路、龙池路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滨湖新区向阳
2、路、龙池路工程施工工程地点:新泰市滨湖新区工程内容:公路工程施工,其中:向阳路约2216米,龙池路约2236米。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新发改审批[2013]2号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0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如延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形式本
3、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柒仟捌佰肆拾柒万贰仟壹佰伍拾玖元肆角陆分元(人民币)(小写)¥:78472159.46元其中:向阳路合同价款:42081977.1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贰佰零捌拾万壹仟玖佰柒拾元壹角;龙池路合同价款:36390182.36元(人民币),大写:叁仟陆佰叁拾玖万零壹佰捌拾贰元叁角陆分。七、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马光明;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370920196910013210;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0088761;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13706090045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
4、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080900056。八、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
5、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发包人办公室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41页至第81页)。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
6、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新泰市统筹城乡发展有限公司。1.1.2.6监理人:泰安至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1.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姓名:。职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9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1.1.2.10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1.1.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
7、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本工程项目。1.1.3.3临时工程://。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1.1.3.10永久占地:本工程项目占地。1.1.3.11临时占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月。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1.1.6其他1.1.6.2材料:指构成
8、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