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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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国科发计〔2011〕381号),规范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参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合作基地”)指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认定,在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探索“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促进北京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用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技中介、科技园区等机构载体。  第三条合作基地是提升北京国际科技合作条件和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北京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参与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合作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展方向与“科技北京”重点方向一致,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  (二)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人才团队和资金来源;  (三)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体现管理创新的实施方案;  (四)在开展

3、国际科技合作方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对各类主体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五条依托企业建立的合作基地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独立法人机构,在北京地区依法注册1年以上;  (二)承担过国家或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或在开展国际产学研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第六条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的合作基地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前沿技术、竞争前技术和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是国家或北京市研发任务的重要承担机构,承担过国家或北京市国

4、际科技合作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或具有与国外机构开展高水平合作研发的经验,与世界知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第七条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的合作基地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推动国际产学研合作和促进北京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为目标,主要从事国际技术转移和国际科技合作中介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在北京地区依法注册1年以上;  (二)有能力提供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的寻访、引入、推荐、测评、走出去等中介服务,具有明确的目标服务群体以及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在服务各类机构开展技术引进、技术输出、国际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

5、队引进、研发机构落地北京等方面具有显著业绩。  第八条依托科技园区建立的合作基地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有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与3个(含)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产业集群、知名企业、研发机构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具有吸引海外研发机构和企业落户、有效推进园区内企业与国外机构开展合作、鼓励园区内企业“走出去”等方面的保障体系,在促进相关领域产业集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九条合作基地由市科委负责认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机构向市科委提出申请;  

6、(二)市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考查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三)市科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审核并认定合作基地;  (四)合作基地经认定后予以授牌,命名为“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十条市科委负责合作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组织推进,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一)负责全市合作基地的统筹部署,指导合作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二)引导合作基地结合国家级、市级重大科技研发任务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对合作基地所承担项目的持续支持,增强合作基地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的能力;  (三)组织合作基地的申报、认定、考评,实行持续

7、跟踪评价的动态管理机制。  第十一条合作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按照既定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推进工作;  (二)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工作,不断增强引领和示范能力;  (三)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对取得的重大进展或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科委;  (四)按照市科委要求,及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报市科委。  第十二条合作基地实行定期绩效考评制度,每三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具体考评工作组织专家或委托评估机构实施。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

8、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资格:  (一)绩效考评不合格,整改后复评仍不合格;  (二)不接受市科委的跟踪管理,或不参加绩效考评;  (三)依托单位自行要求撤销其合作基地;  (四)合作基地所在依托单位被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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