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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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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章程样本仅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参考之用,只做最基本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内容自行调整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五条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第四章公司注册资
2、本及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股东出资情况:**身份证号:认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其他),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实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其他),出资时间X年X月X日。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为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第八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聘任和解聘执行董
3、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股东书面做出决定,并签字或盖章。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
4、事会成员名(3-13人),其中董事长一人。(注:是否设副董事长自行决定)第十一条董事经股东任命产生,董事任期3年。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十二条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㈠向股东报告工作;㈡执行股东的决定;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5、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㈠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6、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董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会议通知情况、出席情况、表决情况及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经理一人,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㈢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㈣拟定公司的基本
7、管理制度;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名(不少于3人)。由股东任命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十七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
8、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㈠检查公司财务; 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㈣向股东提出提案; ㈤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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