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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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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键入文字][键入文字]2010法学2班郑金晶经济法复习题本体论第一章基本问题与调整目标√1、论述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矛盾(论述经济法产生的经济社会条件)①基本问题:市场经济发展到现代是市场经济阶段,即进入垄断阶段以后,随之出现的市场缺陷与市场障碍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经济法的基本问题。市场缺陷产业失衡(由于市场主体具有逐利性)经济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运行失衡欲求宏观调控国家授权政府依法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障碍(概念:市场主体的趋利性决定了首先进入市场的主体不希望同类主体再进入)竞争没有效率经济秩序混乱社会分配不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欲求市场规制(包括行为规制、结构规制、综合规
2、制)政府依法进行市场规制市场规制法②基本矛盾:一方面,私人欲望与私人物品是相对应的,从对私人物品的私人欲望来看,人们总是希望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或效用的最大化,因而必然要强调私人个体的营利性,必然要追求私人物品领域的效率;另一方面,人们还存在着对公共物品的公共欲望,还存在着一些共同的价值追求,而在这种群体性的或整体性的欲望中,由于涉及横向的关系,相关主体有共同利益,因而必须追求公平,并要求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于是,从个体的角度看,要追求个体的营利性,力争效率;从整体的角度看,又要追求社会的公益性,强调公平。从而形成了主体的不同要求,也有由此形成了经济法上的基本矛盾,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之间的矛
3、盾,以及作为其延伸的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私人欲望与公共欲望之间的矛盾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之间的矛盾√2、论述经济法调整目标(宗旨)确立的标准①独特性:确立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应当考虑经济法领域所特有的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考虑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这样确立的经济法调整目标才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并由此使调整目标炒年糕为区分各个部门法的重要依据。②普遍性: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应当能够涵盖经济法所有的部门法。由于经济法的调整目标所针对的是经济法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是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领域都共同存在的,因而,对于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都是适用的。③开放性(包容性):所有的部门法均不能脱离其目标(宗旨)。
4、经济法的调整目标,不仅能够包容经济法的现实立法上的目标,而且也能够包容经济法的未来发展目标,从而具有开放性。三方面标准的联系:独特性标准强调的是经济法的调整目标与其他法的调整目标的差别,关注的是经济法的外部关系;普遍性标准强调的是经济法内部各个部门法的调整目标方面的共性,关注的是经济法的内部关系;而开放性或包容性的标准,则不仅关注现时的经济法的内外关系,还有其关注调整目标的确定要符合经济法的未来发展,即在经济法的未来发展过程中也同样适用。[键入文字][键入文字]2010法学2班郑金晶√3、简述经济法调整目标(宗旨)的主要内容①概念表述:所谓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
5、,来不断地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之间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市场缺陷与市场障碍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②分类:在横向上,可以分为:经济目标—节约1)时间2)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生产关系3)经济运行过程保障经济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基本人权在纵向上,可以分为:基本目标—解决两大目标、基本矛盾,规范经济法主体的行为,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保障各类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最高目标—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第二章调整范围与体系构造1、简述经济法的调整范围①经济法定义:经济法是调整现代国家对经
6、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②经济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1)宏观调控关系:现代国家从经济的宏观和总体角度,从全局和公共利益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经济结构和运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因为市场有缺陷,依靠市场自身无法解决,只能依靠国家。2)市场规制关系(日本:规制即有规定地管理,有条件地制约)现代国家在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过程中,依法对市场追的相关市场行为进行积极的引导、促进或消极的限制(制约)、禁止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国民经济计划关系产业政策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①市场缺陷宏观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价格调控关系储备调控
7、关系市场准入和退出关系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规制关系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关系②市场障碍市场规制关系消费者权益维护关系风险的防范与危机的处理关系违规处罚(监督管理关系)[键入文字][键入文字]2010法学2班郑金晶2、简述经济法的结构体系经济法的体系,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协统一的整体。财政体制法财政收支法财政法财税调控法税收征纳实体法税收征纳程序法税收体制法税收征纳法税法宏观调控法中央银行调控法产业调控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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