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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秘书职业立法的思考秘书职业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据专家考证,早在距今4500多年前的黄帝时期就有关于秘书工作的记载。而在我国当代社会中,秘书职业也占有重要的位置。各类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团体和外资机构,都有秘书工作人员。高素质的秘书工作人员和高效优质的秘书工作在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背景下,在我国现行《宪法》己经确立依法治国方略,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指导下,秘书职业规范化、法制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
2、指导写作–独家原创9/9★精品文档★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前提是有法可依,即首先应当做好立法建设工作,形成体系完整门类齐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进入新时期以来,尤其是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显着的成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通过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至今已有三百多件,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在这些法律文件中,有一些是关于某类社会职业的专门立法,如《律师法》、《会计法》、《教师法》、《审计法》、《法官法》、《警察法》、《检察官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仲裁法》等等。秘书职业和上述职业相比,其从
3、业人数相对众多,其社会位置同样重要,但至今还没有专门立法。对此,广大秘书工作者反映强烈。 从秘书职业的管理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历史渊源而言,我国历代统治者都曾设立过一些名称各异的专门管理机构,颁布过一些内容重要的专门管理规范。传说早在舜帝时代,即设九官以治理天下,而具有秘书官职性质的”纳言”便是其中之一。殷商时代,设置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秘书专门机构”太史寮”。秦王朝是我国第一个统一的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朝,其法制建设颇为严密完整,影响深远持久。秦王朝关于皇室、军队和地方官府中的秘书机构及其工作职能、工作制度、秘书人员的资格、人选任用奖惩的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较
4、为严格的详细规定,使秘书工作和秘书人员有法可依,对完善和巩固秦王朝的政治统治发挥重要的作用,初步奠定了我国秘书职业的历史地位。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9/9★精品文档★ 新中国建国后,党和政府对秘书工作高度重视。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百端待举,为了更好地推动和规范全国各级党政机关的秘书工作,1951年4月,政务院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会议。会议总结了建国一年来秘书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了由于秘书工作范围与职能迅速扩大而带来的各种问题,重点讨论了各大行政区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秘书工作,确认秘书
5、工作是重要复杂的工作,通过了《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主任的工作任务和秘书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在建国初期是一个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效力的行政法规式的文件,它对我国各级党政机关的秘书和秘书工作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行为规范和权利义务,发挥了重大的指导意义和积极作用。 1990年月1月10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秘书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办公厅处在承上启下的地位,在党的工作部门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工作好不好对党委乃至全党的工作影响甚大。由此可见,党委要实行领导,没有办公厅是不行的。”《讲话》关于我国秘书工作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表
6、达了党和政府对秘书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9/9★精品文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形成和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与时俱进,我国社会中现行的秘书职业、秘书工作和秘书从业人员早已远远超出原计划经济体系纯官本位的范围和限制,秘书职业呈现出社会化的特征,秘书从业人员急剧扩张。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已经创办了一些社会化的秘书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秘书服务。据有关专家的调查测算,目前我国约有秘书和秘书人员将近1000万,是个数量庞大的社会群体。公务秘书和民间秘书的概念和分类已由专家提出,并得到社会的广
7、泛认可。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仍然单纯依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性指导,党政机关内部纪律规范的要求,已明显与我国秘书职业的现状和进一步发展不相适应,也不符合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应当说,对秘书职业专门立法的条件已趋成熟,秘书职业的专门立法将对秘书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秘书”一词应由法律明确界定。 在法制国家,任何一种重要的社会职业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法律的界定有助于明确其社会位置和基本职责。如《律师法》界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教师法》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国家公务员
8、暂行条例》界定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