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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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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13252017000157招标文件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编制二〇一七年七月25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25第一章投标邀请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5113252017000157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采购项目(共一包)。五、供应商参
3、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7年7月10日9:00至2017年7月14日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充县晋城镇纪信广场)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
4、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15:00(北京时间)。25开标时间:2017年8月8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
5、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充县晋城镇纪信广场)。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地址:西充县晋城镇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18121930980采购代理机构: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西充县晋城镇纪信广场.邮编:637200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17-4569019177811107222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53.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5
6、3.7万元;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
7、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5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8、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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