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786610
大小:55.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08
《关于市场规制法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思考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市场规制法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思考论文内容摘要:市场规制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是涉及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的重大问题。本文借鉴实证主义法学派以法律为对象的研究方法,试图客观描述市场规制法法律规范中的法律关系三要素,以阐明“市场规制法是怎样的法律”,目的是求得对市场规制法有正确的解释,以便更好地指导立法和执法,保障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关键词:市场规制法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ThinkingofTheThreeEssentialFactorsoftheMarket-RegulatedLaarket-regulatedl
2、aportantbasalissuesarket-regulatedlalaandattemptstocharacterthethreefactorsentionedaboveobjectively,inordertogiveaclearideaaboutthatarket-regulatedlaakingbetter,andensurearegulative,.freelarket.Keyarket-regulatedlathroughstate)或由国家(freedombystate)保障的权利,是通过公权力的积极介入干预来保障的权利。
3、因此,弱势群体的权利既是对强势主体的权利,也是对国家、社会的权利。国家有义务通过公权力的积极介入干预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3、弱势主体维护弱势群体权利的行为应当得到国家的奖励弱势群体有权利也有义务维护与自身权利有关的社会利益,但权利是法律意义上的,而义务则是道德意义上的,因为无法让弱势群体承担不履行这一义务的法律责任。因为弱势群体没有法律上的义务维护自身权利,因此弱势主体维护弱势群体权利的行为应当得到社会和国家的奖励,只有这样,才符合正义原则。奖励的办法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但应当以物质奖励为主。如公民提起公益诉讼,应当在胜诉后得到
4、国家对违法者罚款的一定比例提成。(二)市场规制法规定的权力——市场规制权1、市场规制权的含义市场规制,即对市场的规制。“规制”一词来源于英文Regulation或RegulatoryConstrain,其含义是有规定的管理,或有法规条例的制约。它所强调的是通过实施法律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市场主体及其行为。{9}本文所讲的市场规制是指规制主体以保护“弱势群体”为己任,依法对强势主体的社会性经济行为进行规制(限制或鼓励)的行为。市场规制权是有关国家机关(或称市场规制主体)对微观经济进行干预的权力。市场规制行为就是市场规制权的运用。市场规制强调
5、的是把政府作为实施规制的主体,它的对象主要是微观经济活动以及参与这些活动的企业、个人或组织机构。与宏观管理职能相对,政府规制主要体现的是政府通过干预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来实现对市场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10}王全兴教授认为:市场规制关系是指规制主体基于“市场失灵”,依法定职权或授权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管,以维护市场秩序的关系。{11}(2)、市场规制的基本手段国家规制强势主体的手段基本分为强制性规制(刚性规制)和非强制性规制(弹性规制)两种。如国家为强势主体生产经营产品和服务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属于强制性规制;推荐性标准
6、就属于非强制性规制。在规制实践中,国家以刚性规制为主,弹性规制为辅。对国家的强制性规制,受规制的强势主体没有选择余地,国家较多的通过制定和实施交易和竞争中禁止的规则,从反面限制或矫正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而非强制性规制,国家则给强势主体留下了一定的选择空间。国家较多的通过奖励的办法,从正面指引市场主体的行为。强制性规制和非强制性规制的区别在于法律后果的不同。强势主体违反强制性规制要受到国家的制裁;国家一般会用奖励的方法鼓励强势主体按照国家非强制性规制的要求进行经济活动。(三)准经济管理主体的地位、权利(权力,下同)、义务1、准经济管理主体在不
7、同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准经济管理主体可以参加多种法律关系主体,成为多种法律关系主体,享有在多种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承担其义务。准经济管理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是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种分类中,准经济管理主体或为法人或为非法人组织,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准经济管理主体在行政法中有两种定位:首先,在一般情况下,准经济管理主体定位为行政相对人,即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地位都必须接受行政机关的管理;必须依法登记方可设立,且必须根据其活动涉及的范围接受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其次,当某种非
8、政府公共机构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能时,行政法将其定位为行政主体。准经济管理主体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准经济管理主体作为市场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