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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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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机场T3航站区详细规划深圳机场T3航站区详细规划(局部)文本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二零一三年七月·10·深圳机场T3航站区详细规划项目名称:深圳机场T3航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委托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规划设计证书:[建]城规编第(081001)[深圳市]深规勘设许字第12003012号编制时间:2013年2月出图专用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院长:蔡震教授
2、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规划室主任:王泽坚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主管:周俊城市规划师项目负责人:龚志渊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曹方城市规划师杨默城市规划师熊闽捷城市规划师助理王成坤交通工程师陈郊电气工程师谭敏敏环境工程师覃原给排水工程师刘少萍给排水工程师陆巍燃气工程师·10·深圳机场T3航站区详细规划目录文本1总则22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33土地利用性质44开发强度45配套设施56道路交通77城市设计导引88地名规划109其它规定10附:图表·10·深圳机场T3航站区详细规划文本1总则1.1为了加强深圳
3、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区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证深圳机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实施,制定本规划。1.2规划范围:规划区北起T3航站楼,南至机场南路;西至沿江高速,东至机场货运区,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用地约484.3公顷,现状为填海形成,其中本期建设项目用地为约95.69公顷。1.3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GDPG-002)、《深圳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
4、04-2020)》、《深圳宝安机场新航站楼概念设计》(2003)、《深圳宝安机场新航站区飞行区可行性研究》(2007)、深圳机场新航站区航空综合服务区详细规划(2008)、《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项目工程货运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2)、深圳市相关的地方标准、规范及深圳宝安机场提供的相关资料、要求和规划指导意见。1.4制定本规划遵循的总体原则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效便捷、特色塑造。1.5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本规划文本条文中带下划线的部分为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指导性内容。1
5、.6本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文本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法规和标准。·10·深圳机场T3航站区详细规划1.1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或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均应以本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1.2本规划成果包括技术文件、法定文件两部分。技术文件是法定文件的技术支撑和编制基础,法定文件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文件,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操作依据。规划文本与规划图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1.
6、3法定文件包括两个部分,文本是指规划中经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图表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图及其附表。1.4本规划由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第二十七、二十八条规定。1.5本规划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其解释权属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2.1本片区的规划目标是:规划秉承区域有机结合、激发城市持续生命力、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有机结合、近远期规划相结合,预留弹性发展空间,体现深圳机场整体空间资源利用水平,树立城市重要枢
7、纽地区公共服务标准,突出深圳特色的国际化都市形象。通过多种城市空间资源增值策略,全面提升片区的服务品质和环境品质,将该片区打造成一个新枢纽、新产业、新商务相融合,充满活力,独特魅力的创新性城市门户区域。2.2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深圳航空城的核心功能区,兼具交通门户枢纽中心、航空生产辅助、航空商务中心、生态文娱办公、航空物流等功能的综合型国际化现代航空产业服务区。·10·深圳机场T3航站区详细规划1土地利用性质1.1依据本片区的功能定位,确定本片区的主要土地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物流仓储用地(W
8、)、商业服务业设施(C)、绿地(G)、居住用地(R)等,详见本规划“图表”的规定。本期建设土地用途主要包括:交通设施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1.2本规划所确定的土地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已建的合法建筑与本规划规定的土地性质不符的,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如需改造或重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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