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与社会诚信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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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谣言与社会诚信伦理网络谣言与社会诚信伦理共同抵制网络谣言,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刚刚结束的中国互联网大会向国人发出倡议: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坚守七条底线。这七条底线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为何网络谣言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地广大网民中、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大行其道,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一、诚信缺失是网络谣言滋生的温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以利益、效率为导向的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快速发展、民主逐渐进步、民生不断改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但是,由于市场经济体

2、制转轨中的不成熟和不完善,商业道德伦理和文化秩序并未规范,失信行为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因此,当代中国社会出现了这样一个二律背反式的问题,即市场经济生态链下利益的既得是以牺牲社会人文精神为代价的,而效率的提倡与忽略社会公平、悖离诚信在某种程度上仅仅只是一个概念的两种不同表达。在谋求向现代化大跨步的同时,我国社会不得不面临传统价值崩溃,道德失范等种种僵局。  这种传统价值崩溃,道德失范的僵局,在网络谣言这个社会热点问题上有充分的表现和说明。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的关注,既有技术层面上的解读,也有从人的心理角度进行剖析。从技术层面来看,认为谣言在网络上潜滋蔓长与网络科技的

3、虚拟、便捷、多样化息息相关。从人的心理上来审视,发现网络大v、版主等意见领袖的欲求,往往会是谣言产生的初因,而受众的好奇、焦虑、同情、愤怒等一系列情绪运行机制,又可能为谣言传播提供心理上的准备。但是,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这两方面发展出的对网络谣言的认识和观念,势必会因网络之弊而否定其利,并且无论是技术的还是心理上的原因,都不是网络谣言产生的根本,因为科技说到底只是人所制造、操作、掌控的工具而已,而好奇、焦虑、同情、愤怒也是人皆有之的心理本能,为什么而好奇、而本文由.L.收集整理焦虑、而同情、而愤怒才是一个有价值、得要领的问题。  那么,关键何在?  我们认为,社会公平

4、、诚信缺失等道德失范是引起网络谣言的根本原因。在市场经济机制下,获取利益,以及采取何种方式尽可能地获取最大化利益,成为市场主体唯一关注或在意的目标,而对有关公平、诚信、礼仪廉耻等道德律令上的考量却被置之度外。这个问题在网络领域也并不例外,甚至网络主体利用网络存在的罅隙、盲区,道德上的失范更形恶化。以2103年8月网络推手公司一一北京尔玛公司造谣事件为例,从警方调查公布的信息,秦火火称其想出名,因为只要出了名,就会有出版社来找他,就能出书,就能挣钱。为此,他们先后制造了动车天价赔偿、攻击张海迪、诋毁雷锋形象等网络谣言。薛蛮子事件当事人薛蛮子在被起诉时,也承认他超过千万的微博粉

5、丝数为其赢得了众多的商业机会。因此,忽略社会公平机制,诚信缺失等社会道德上的失范,形成了网络主体不择手段追求利益,从而刺激了网络谣言的兴起,而这种利益的获得是完全罔顾事实和真相,甚至为了利益最大化,还会捏造事实,扭曲真相。  二、以法治理网络谣言治标不治本  以国家暴力机构和法的意志强制性地治理网络谣言,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首先谣言是一种言论,中国宪法已捍卫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打击造谣传谣,应该避免沦为对言论治罪的违宪执法。单靠有限的、选择性的执法,对于消弭谣言根本是治标不治本。因为法律是公共道德的底线,法理更应该符合天理,而这个天理就是保障社会公平秩序正常运转的外在

6、机制,以及对个人仁、义、礼、诚、信等内在道德德性的弘扬和提倡。在古代,谣言是相对于官方的民间言论,本身就是一个中性词,并且言论还是考察当政者治国得失的重要渠道,《诗经》中的风就是国家掌管采诗的专门机构从民间收集的言论(歌谣),邵公更是对周厉王指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郑国大夫子产也坚决不同意毁弃聚会议政的乡校,认为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即便是现代言论理念或态度也基本上遵循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个逻辑理路。因此,不应也不能对言论本身进行治罪。  其次,对网络谣言的整治,如果对言论的法律掌控把握有失精准,很容易朝着针对言论本身

7、执法的趋势发展。这种因言论本身执法而定罪的例子在历史上大有记载。儒家圣贤孔子当鲁国的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后七天就诛杀了同办私学的少正卯,理由是少正卯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孔子说这五种恶劣品性,只要具备了一种,就该施予君子之诛。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少正卯是中国第一个因言论不正确(由官方认定)被依法杀头的,这当然是反法治的。孔子开了以言论杀人的先河,当然,人治时代,杀人本来就是统治者的特权,此后历代历朝的因言治罪也延绵不绝。读史可以明鉴,明白于此,也就推测得出为什么最高法、最高检近期给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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