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问题研究-论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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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NO.2,2014JournalofGuangzhouPoliceCollege总第92期~1m92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问题研究浦雪章韩东成内容摘要: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实践中遇到诸多问题,究其本源,即在于证明问题没有厘清。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对象既包括基础的犯罪事实、违法所得及其与犯罪事实之间有实质联系,也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证明责任的分配,不仅要考量法理层面的应然因素,还应蕴藉着对实践操作层面的实然因素的关注,具体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明确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的同时亦应确立利害关系人的证明责任;若笼统

2、地看待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盲目地讨论该程序的证明标准,就会陷入一个循环论证的“怪圈”,使其成为一个终极无解的“悖论”,应结合不同证明对象、区分两类证明责任,设置不同的证明标准。关键词: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在一年有余的时间里,新《刑事诉讼法》(以明对象,学界有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在违法所下简称“新刑诉法”)的实施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得没收程序当巾的证明对象是被没收的财物是涉案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关于新刑诉法实施存在问题财物,且被没收的财物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实质联的众多讨论中,有一种声音常常被忽略,甚至再也系。⋯也有观点认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

3、明对无人论及,那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象应当包括两个事项: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以下简称“违法所得没有一个或数个在程序上被追诉的犯罪行为事实,且收程序”)。在笔者掌握的有限信息里,尚未发现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逃匿,在通缉有该程序适用的案例。笔者认为,影响违法所得没一年后仍不能到案;二是申请没收的财物与该犯罪收程序适用的本源就是证明问题。新刑诉法对于违行为之问存在实质联系。l’笔者认为,关于证明对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问题只简单规定为没收违法象,众人在围绕新刑诉法第280条第3款“没收违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

4、、违法所得相关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冉无其他具体规定。而没收程序证的证据材料”进行讨论的同时,似乎忘记了这样一明规定的缺失,也是引发诸如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个潜在的证明对象,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证明对象”、“证明责任”以及“证明标准”等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问题争议的根源。死亡”。(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对象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要的证明对象为犯罪嫌证明对象,是指违法所得程序当中的待证事疑人、被告人逃匿,且被通缉满一年后不能归案,实。在证据制度中,证明对象是首要环

5、节。只有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表现在最高人民法确了证明对象,才能进一步明确证明标准和证明责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任。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当中,首先要明确的就是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第510条规定中,证明对象。证明对象是诉讼当事人在证据证明活动即为“是否附有通缉令或者死亡证明”。上的重要指针,在诉讼准备和诉讼过程中对双方当故而,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事人产生很大的影响。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直接证据为“通缉令”。“逃一50一匿”是指被追诉者逃避法律制裁。根据新刑诉法第讼,不以刑事定罪为前提,然

6、而所谓的“不经定罪”,153条,“通缉”是指侦企机关对于应该逮捕而在是指不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宣逃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侦查措施,一般是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名和刑罚,但这并不代由县级以上的公安进关来发布通缉令。需要说明的表就不能认定存在犯罪行为事实。是。被追诉者逃匿后,侦查机关应该首先采取追捕另有一种观点认为,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方式将嫌疑人缉拿归案,以使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犯罪事实”并非实体事实,而是程序事实,即“从行,只有通缉满一年后仍然不能抓获犯罪人的,才程序上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确实曾能适用这一特别程序。【3这里的逃

7、匿,不仅包括“潜经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诉”,检察机关仅需出示程逃后隐匿,不知去向”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被序性证据(主要是相关法律文书即可),无需示告人逃匿地点不明,对已知或被侦查机关查封、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体证据。『6l结和扣押的违法所得或涉案财产进行追缴,还应包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常识、不符合认识逻括“潜逃后有明确下落”的情形,即潜逃境外的犯辑的,在事实上也是无法进行操作的,因为,如果罪嫌疑人、被告人下落清楚、住址明确,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仅仅卅示了立案决定书、起诉书等法律文已进行境外缉捕,或我国与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而不在实体上证明

8、逃匿或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逃匿国正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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