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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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为规范开展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42号)精神,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为核心,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创新培育模式,提升培育质量,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

2、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任务。2015年,在全省88个农业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实施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其中部级项目在30个县实施。全省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2380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另文布置),其中部级项目培训13280人,省级项目培训9100人。具体项目县名单及培训任务见附件1。二、重点工作(一)确定培育对象。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是指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

3、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作业,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新型农业劳动者,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服务型是指在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中或个体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新型农业专业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等。培育对象遴选由项目县农委负责,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农委确定等程序择优确定。培育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5

4、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生产经营型生产规模见附件2)、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2014年已参加培育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参加培育。各县培育对象名单(姓名、性别、生产规模、联系电话)于培训前15天报省、市农委备案。(二)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具备跟踪服务培育对象三年的能力,以及三年以上农民培训工作经历等。培训机构资格实行属地认定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并报省农委备案。每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5、不得超过5个。项目县农委要与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三)规范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素质、互联网+、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金融产品、生态文明、涉农法律法规等知识。专业技能课,重点培训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农机农艺融合、节水灌溉试验示范、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等知识。(四)创新培训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参与式、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

6、少于15天,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为提高培训效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实际技术需求,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2天;做到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培训手段相结合;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五)实行差别补助。2015年,培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补助资金标准为人均3000元,培训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补助资金标准均为人均1000元。(六)做好考试考核。培训结

7、束后,培训机构综合运用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报县农委审定。对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重要依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由县农委按照省农委统一式样制发与管理。(七)开展认定发证。各县以县政府名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具体认定工作由县农委牵头实施。认定对象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只进行统计,不认定也不发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由县农委按照农业部式样和省农委统一号段制发与管理。(八)创新培育机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系统工程

8、,是长期连续的工作,要探索创新,统筹做好。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出台新的政策,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重点在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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