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应急预案--煤炭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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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煤炭系统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是指导全市煤炭系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

2、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全市煤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全市煤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预防为主。提高全市煤炭系统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Bl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应急资源,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依法规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

3、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体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煤炭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本辖区地方煤炭系统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能够独立处置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市人民政府处置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

4、政领导责任制。市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煤炭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全市煤炭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三)编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5、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小煤矿管理若干规定》、《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平顶山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5个政府令。汝州市煤炭系统应急工作实际:我市是省重点产煤市,境内煤炭资源丰富,中小型煤矿数量较多。全市现有煤矿44座,煤矿瓦斯、煤尘、透水、火灾、顶板等事故防范任务较重,编制我市煤炭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非常必要。(四

6、)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特大(II级)、重大(III级)和一般(IV级)4个级别。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按照《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豫政〔2005〕35号)确定的标准执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分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内的煤炭系统各类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煤炭系统突发公共事

7、件应急预案。二、组织机构与相关部门的职责(一)领导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全市煤炭系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市煤炭系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等。市级抢险指挥部构成: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秘书长、主管副秘书长及市发改委主任、公安局局长、地矿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煤炭局局长、安监局局长、电业公司经理和事发地乡镇长。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地矿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煤炭局副局长及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电业公司副经理和事发地副乡镇长、矿

8、山救护队队长等。指挥部设在事发矿井,办公室主任由事发地乡镇长兼任。(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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