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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9
《税收大检查-濮阳市地方税务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O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工作目标规范纳稅人纳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稅法遵从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打造诚信濮阳,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全面掌控我市稅源现状和变化动态,推进
2、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与精细化,构建健康有序的财政税收秩序;实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为顺利实现“二三五"奋斗目标,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二、检查范围、时限和重点(一)检查范围濮阳市城区范围内所有纳稅义务人。(二)检查时限2008年1月1日至检查日止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对涉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三)检查重点1.重点税源企业及汇总纳税企业;2•石油化工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及建筑安装业;3•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涉农企业;4•大型超市、量贩,品牌经销、专业市场等;5•餐饮娱乐、中介机构、广告业等;6.税负偏低及3年以
3、上未实施稽查的企业;7.取得、使用发票或者发生应税义务的行政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三、检查方法及步骤(一)检查方法采取自查与辅导检查相结合、自主申报与检查核实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二)检查步骤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5日)。凡列入此次税收大检查范围的纳税义务人,都要认真组织自查,如实填写《2011年濮阳市税收大检查自查表》,并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及时报送至主管稅务机关,由税务机关汇总后上报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查稅款及时缴纳入库。1.重点检查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市税
4、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从市财政局抽调10人、市国税局抽调100人、市地税局抽调100人,市人行抽调3人,组成40个检查小组。对重点行业检查面不低于30%,凡自查自纠不彻底、走过场的,一律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各检查小组务必于2011年11月底前,将重点检查报告等材料上报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处理整改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针对自查、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凡自查认真、及时纠正问题,主动缴纳税款的,可从轻处理,从轻或免于处罚。重点检查中发现自查自纠不彻底
5、的,除依法进行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欠缴的各种税款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清缴,对欠缴各类税款的企业和个人经催缴拒不缴纳的,要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收缴。在处理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巩固和深化检查成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濮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市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6、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各相关纳税义务人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配合好重点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二)明确工作职责。市财政、税务部门要做好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人民银行要协调市内各商业银行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检查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税款划转等事宜,要依法及时办理。工商、房产、国土、商务、住建、烟草、社保、教育等部门,要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支持配合大检查工作。必要时,监察、公安部门可以介入检查,配合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检查效果。(三)加强舆论
7、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稅收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编发工作简报,传递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开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并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落实,形成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支持、媒体参与的良好氛围。(四)严肃检查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和廉洁自律制度,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和礼品;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检查线索和重大案件信息;不得擅自消化处理有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市税收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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