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ID:43874266

大小:169.85 KB

页数:63页

时间:2019-10-16

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环评报告公示_第1页
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环评报告公示_第2页
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环评报告公示_第3页
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环评报告公示_第4页
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环评报告公示_第5页
资源描述:

《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环评报告公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东阳市南市贵明红木家具厂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东阳市南市贵明红木家具厂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0号编制日期2018年7月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建设项FI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03.环境质量状况174.评价适用标准20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67.环境影响分析258.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09.结论与建议53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及噪声监测点位图附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建设项目环境功

2、能区划图附图5:建设项目水功能区划图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营业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土地证附件6:规划意见附件7:纳管证明附件8:工业废水委托协议附件9:环评文件确认书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阳市南市贵明红木家具厂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R建设单位东阳市南市贵明红木家具厂法人代表贾贵明联系人贾贵明通讯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南市街道横城村梧坞联系电话13906793561传真/邮政编码322100建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南市街道横城村梧坞立项备案部门东阳市发改局项目代码2018-330783-21-03-02682

3、9-000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110木质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4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2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8%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1・1项目由来红木是东阳市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随着行业的发展壮大,“低小散”、环境污染、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FI益突出,成为制约产业长远发展的瓶颈。同时,2017年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浙江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对东阳市红木家具行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了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对东阳市提出的整改意见,通过“规范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停淘汰一

4、批”切实解决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行业在喷涂废气、打磨粉尘、废水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环保问题,经东阳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木雕红木家具行业环保整治工作,并印发《东阳市木雕红木家具行业环保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GDYD00-2018-0005)o东阳市南市贵明红木家具厂成立于2015年10月,经营范围为:红木家具制造、销售。企业总投资300万元,租用位于浙江省东阳市南市街道横城村梧坞的东阳市春余塑胶有限公司的标准厂房,购置平刨机、带锯、出样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企业于2018年4月26日已在东阳市发改局对“年产300套红木家具项目”进行了备案,

5、项目代码:2018-330783-21-03-026829-000,同时,企业未列入东阳市市政府和东阳市南市街道红木企业关停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本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稿),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属于第27项“家具制造业”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东阳市南市贵明红木家具厂的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根据有关规

6、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起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起施行,2017.6.27修正,2018.1.1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修正;(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发布;201

7、7年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刀28日修订稿);(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H起施行;(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137号;(1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1.2.2地方法规(1)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8、委员会公告第41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