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

ID:32208446

大小:5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2-01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_第1页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_第2页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_第3页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_第4页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法规名称】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1998-05-20【正  文】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学习规则    第1条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应经学习期满成绩及格,始得领取及格证书。其学习依本规则行之。    第2条     前条应学习人员,经考选部呈准分发司法行政部后,由司法行政部转分各地方法院学习审判、检察等事务,其学习期间为一年。    前项学习人员报到及开始学习日期,由各该地方法院填表呈司法行政部转考选部备查。    第3条     司法行政部得命司法官考试录取人员入司法官训练所学习受训,并得酌量延长其期间。    第4

2、条     分发学习人员,应照左列顺序分期学习,由各地方法院院长或首席检察官指定推事、检察官一员或数员负责指导:    一法院纪录事务。    二检察事务。    三刑事审判事务。    四民事审判事务。    五民事执行事务。    六监狱管理事务。    任指导之推事检察官已否尽职,视学习人员成绩优劣,列入该指导人员年终考绩,由各该地方法院院长或首席检察官随时考察,层报司法行政部备查。    第5条     分发学习人员,得阅览诉讼卷宗,开庭时在场旁听,推事评议及检察官侦查时亦得许其在场。    第6条     任指导之推事、检察官,每月应令分发学习人员拟作裁判书、处分书十件

3、以上,所拟稿件有不当者应改正指示之。    推事检察官如系就其承办之案件令学习人员拟作裁判书处分书者,得照录该稿件用为该案裁判书或处分书之原本,其原稿仍交由学习人员保存之。    第7条     分发学习人员应各备学习日记,随时记载所办事务及经验所得,于月终连同拟作裁判书、处分书原稿及其他稿件,经由指导之推事、检察官,送该地方法院院长或首席检察官核阅。    第8条     分发学习期满后,该地方法院院长或首席检察官,应即就学习人员之操行、能力及成绩,出具切实报告书,连同拟作裁判书处分书原稿及其他稿件,送由该管高等法院院长或首席检察官,迅速转呈司法行政部,不得迟延。    第9条

4、     分发学习人员有行止不检或任事不力者,该地方法院院长或首席检察官应加警告,其情节较重或屡经警告不悛者,呈由该管高等法院院长或首席检察官转报司法行政部核办。    前项警告,应记明于前条第一项之报告书。    第10条     学习人员学习期满成绩及格者,由司法行政部函转考选部呈请考试院颁发考试及格证书,并咨铨叙部备查。    第11条     学习人员在学习或训练期间之待遇如左:    一学习或受训人员原无职务者,如曾经铨定俸级较荐十为高者,就已铨定俸级百分之八十支给,关于各种补助费及实物配给均照规定支给。    二在司法行政部及其所属机关原有职务者应免去原职学习受训。但

5、其待遇除照前款办理外,得每月酌予补助新台币参百元。    三在其他机关原有职务者,得由学习受训人员呈准其服务机关保留原职,带薪学习受训。但原机关免去原职参加学习受训者,其应支待遇,    依前两款之规定。    四学习人员在训练期间供给膳食,其本人实物配给应予停发。    前项第一第二两款之待遇由主管学习之地方法院或司法官训练所支给。    第12条     相当于高等考试之特种考试推事检察官考试录取人员,及司法人员升充司法官,其学习训练,准用本规则之规定。    第13条     本规则自公布日施行。   一台北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与圣地雅哥证券暨保险管理委员会(以下共同简称为

6、缔约双方)均知悉总体跨国性证券与衍生性商品市场之成长与个别相关市场间交易量之增加,作为国际证券管理机构组织长久会员,缔约双方亦均知悉在多边与双边架构下,资本场管理者相互合作之益处。    二缔约双方确信,由于国际之参与使得证券暨期货市场持续成长,缔约双方在彼此法律许可下,建立架构以相互交换监督、市场监视与调查资讯,裨助各自司法管辖领域内证券暨衍生性商品市场之法律、规章及行政命令得以确实遵行,将益形重要。此一架构旨在改善对投资人之保护,裨助强化充分且有效之证券暨衍生性商品业务管理,增强证券暨衍生性商品跨国交易监管,以及防止弊端及其他禁止之业务行为,以保障证券暨衍生性商品市场之健全。

7、    三缔约双方同意审慎考虑相互提出前项有关监督、市场监视与调查之资讯之请求。为便即时处理此等请求,缔约双方同意指派附录所列单位联络处。    四本备忘录代表缔约双方有关衍生性商品市场之加强合作管理已向前迈进重要一步。缔约双方期望对两国有利的未来关系,并原则同意竭诚协商有关资讯交换需或妥适的其他措施。    五本备忘录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缔约双方应相互通知对方采行国内必要措施,以执行本备忘录之规定,并于通知函互换后立即执行本备忘录。    为此,缔约双方代表爰签字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