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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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赠与合同公证  篇一:赠与合同公证书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赠与合同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赠与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与受赠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县ХХ乡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地),自愿签订前面的〈赠与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该合同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ХХХ与Х

2、ХХ签订上述〈赠与合同〉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篇二:赠与公证细则  赠与公证细则  发文单位:司法部  发布日期:1992-4-1  执行日期:1992-4-1  第一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3、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  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  赠与人、受赠人可以分别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四条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

4、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第五条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赠与书公证应由赠与人的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七条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第八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

5、“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确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  第九条申办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一)当事人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被赠

6、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四)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受赠的事项,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接受赠与的文件,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五)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  (六)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一致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当事人身份明确,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二)赠

7、与财产产权明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赠与合同已达成协议;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赠与财产为不动产的,不得违背有关房地产的政策、规定;  (四)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五)该公证事项属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

8、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应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制作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意思表示及理由;  (二)赠与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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