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构造规则

船舶防火构造规则

ID:28590913

大小:292.54 KB

页数:51页

时间:2018-12-11

船舶防火构造规则_第1页
船舶防火构造规则_第2页
船舶防火构造规则_第3页
船舶防火构造规则_第4页
船舶防火构造规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船舶防火构造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名  稱:船舶防火構造規則(民國96年03月20日修正)   第 一 章 總則第   1   條本規則依船舶法第八十七條之八規定訂定之。第   2   條本規則之目的在要求船舶之防火達到最完善可行之程度,其基本原則為:一以隔熱及構造界限將船舶分為若干主垂直區。二以隔熱及構造界限將起居艙空間與船舶之其他部分隔離。三限制可燃材料之使用。四火源空間各種火災之探測與隔絕。五逃生設施或滅火出入口之保護。六將易燃貨物揮發氣體點燃之可能性減至最低。第   3   條船舶之防火構造除小船外,依本規則之規定。第   4   條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主管機關:指航政主管

2、機關或經交通部委託依本規則施行檢驗之驗船機構。二、不燃材料:指材料依主管機關認可之既定程序試驗,當溫度到達攝氏七五○度時,本身既不燃燒,亦不發散能自燃之足量易燃氣體者。三、可燃材料:指不屬於不燃材料之其他材料。四、標準防火試驗:指將有關之艙壁或甲板試樣暴露於試驗爐內,依接近本款之標準時溫曲線加熱。試驗所用試樣之結構應儘可能與原結構相似,並於適當之部位至少包括一個接頭,甲板試樣之長度與寬度至少應為三○四○公釐與二四四○公釐;至於艙壁試樣之寬度與高度則至少應為寬度二四四○公釐及高度二五○○公釐。其中試驗開始前,爐內溫度須小於攝氏五○度;試驗開始時,試體之初始平

3、均內部溫度及背火面溫度須為攝氏二五度正負攝氏一五度,且須與初始室內溫度相差攝氏五度範圍內。標準之時溫曲線係於加熱時間起,至下列各累計時點之溫度,應為如下:(一)最初五分鐘之末:攝氐五七六度(二)最初十分鐘之末:攝氏六七九度(三)最初十五分鐘之末:攝氏七三八度(四)最初三○分鐘之末:攝氏八四一度(五)最初六○分鐘之末:攝氏九四五度五、甲級隔艙:指以符合下列規定之艙壁及甲板所構成之艙區劃分。且為  確定其完整性與溫度昇高能符合規定,主管機關並得要求作艙壁或甲  板之模型試驗:(一)應為鋼材或其他同等材料所構造者。(二)應為經適當加強者。(三)其構造於標準防火試

4、驗一小時之末,應能阻止煙及火焰之通過者。(四)應以不燃材料絕熱之,背火面於特定時間內之平均溫度不超過最初   溫度攝氏一四○度,同時在該面所包括接頭之任一點,亦不超過最   初溫度攝氏一八○度,依其時間區分為下列四級:1.甲--六○級:六○分鐘2.甲--三○級:三○分鐘3.甲--一五級:一五分鐘4.甲--○級:○分鐘六、乙級隔艙:指以符合下列規定之艙壁、甲板、天花板及內襯板等所構成之艙區劃分。且為確定其完整性與溫度昇高能符合規定,主管機關並得要求作隔艙之模型試驗:(一)其構造於標準防火試驗最初半小時之末,應能阻止火焰通過者。(二)應具有絕熱性,背火面於特定

5、時間內之平均溫度不超過最初溫度攝氏一四○度,同時在該面所包括接頭之任一點,亦不超過最初溫度攝氏二二五度,依其時間區分為下列二級:1.乙--一五級:一五分鐘2.乙--○級:○分鐘(三)應以合格之不燃材料構造,所有用於乙級隔艙之結構材料均應為不燃性者,但可燃之鑲板符合本規則之規定者得准許之。七、丙級隔艙:指以合格不燃材料構成之艙區劃分。但可燃之鑲板符合本規則之規定者得准許之。八、連續乙級天花板或內襯板:指僅局限於甲級隔艙或乙級隔艙之乙級天花板或內襯板。九、鋼材或其他同等材料:指材料本身或經絕熱後暴露於所可適用標準防火試驗之火中至試驗終止時,其構造與完整性與鋼材

6、相當之任何不燃材料。十、低度火焰漫延:指材料表面足以適當遏阻火焰之漫延,其效力應經主管機關以認可之試驗程序試驗合格。十一、主垂直區:指船殼、上層建築與甲板室為甲級隔艙所隔成之區域,其在任一甲板上之平均長度通常不超過四○公尺。十二、起居艙空間:指用作公用空間、走廊、盥洗室、臥室、辦公室醫務室、電影放映室、康樂室、理髮室及無烹飪設施之配膳室等空間。十三、公用空間:指起居艙中用作大廳、餐廳、休息室及類似之永久圍隔空間。十四、服務空間:指用作廚房、有烹飪設施之配膳室、庫房、郵務與財務室、儲存室、不屬機艙空間一部分之工作間、及類似之空間與通達該等空間之箱道。十五、貨

7、艙空間:指用以裝載貨物之所有空間,包括貨油艙及通達該等空間之箱道。十六、駛上駛下貨艙空間,指空間之任何方向通常並未分隔,其長度可能達船舶之全長。在該空間內通常可在水平方向裝卸包裝或散裝貨物,包括鐵公路車輛或槽櫃車、拖車、貨櫃、槽櫃板等。十七、敞開之駛上駛下貨艙空間:指駛上駛下貨艙空間之一端或兩端敝開者,並具有經主管機關認可之適當自然通風,該通風開口係經由船側外板或頂甲板。十八、圍閉之駛上駛下貨艙空間:指非敝開之駛上駛下貨艙空間或露天甲板之駛上駛下貨艙空間。十九、露天甲板:指甲板上方及至少兩側完全敝露於大氣者。二十、特種空間:指在艙壁甲板以上或以下之圍隔空間

8、,用以載運儲有自用燃料之機動車輛者。該等空間可供機動車輛之進出,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