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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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工具列报》准则是第22号、23号、24号准则的延续,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列示和披露。本文依据该准则,首先分析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工具的列示,然后分析了如何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计量基础信息、套期保值信息、公允价值信息、金融工具及其风险信息,最后将其与国际会计准则做了比较。《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称“新准则”)等四个具体会计准则中,前三个准则规定有关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但没规范如何列示和披露这些信息。金融工具列报是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包括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内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新准则”共3章45条,第一章为“总则”,说明了“新准则”制定的目的和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二章为“金融工具列示”,规定了金融工具确认条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列报;第三章为“金融工具披露”,详细地规定了在附注中披露的金融工具信息。一、金融工具列示“新准则”第5条规定,企业发行金融工具,应按照该金融工具的实质,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一)

3、初始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情形从“新准则”第6-8条可以判断,初始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情形包括以下三方面:1.发行不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企业发行的、将来不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该金融工具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该金融工具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发行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企业发行的、将来用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该金融工具是非衍生工具,且企

4、业没有义务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该金融工具是衍生工具,且企业只有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3.发行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企业发行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的金融工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在初始确认时确认为权益工具:可认定要求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或有结算条款相关的事项不会发生;只有在发行方发生企业清算的情况下才需以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列示对于是否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需要由发行方和持有方均不能控制的未来不确定

5、事项(如股价指数、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定的金融工具,发行方应将其确认为金融负债。对于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发行方应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所有可供选择的结算方式表明该衍生金融工具应确认为权益工具的除外。例如,2006年12月28日,建投公司发行优先股3000万,发行条款规定建投公司在2007年4月28日3500万赎回。此例中,建投公司承担了支付现金的合同义务,所以3000万元优先股尽管从法律形式上看是股票,但根据“新准则”,应将其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企业发

6、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应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应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例如,建投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3亿元,债券利率(年率)为2%,半年后可以转换成股票。建投公司初始确认可转换债券时应分拆负债和权益成份,以市场上不带转股条件的同类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确定负债

7、成份的公允价值(假设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2亿元),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3亿元扣除2亿万元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为1亿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消;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以相互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企业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消。二、金融工具披露“新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披露侧重于

8、金融工具的风险数据披露,主要包括编制报表时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计量基础信息(第15-24条)、套期保值相关信息(第25-28条)、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第29-32条)、金融工具及其风险信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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